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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7日 星期一

政府棄守大嶼山 不再捍衞郊遊徑 政治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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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棄守大嶼山 不再捍衞郊遊徑

為開發郊野公園 政府棄守任封村?

【本報訊】特首梁振英在施政報告力倡要改寫大嶼山的功能和發展潛力,其後「梁粉」林奮強及劉炳章等又開腔鼓吹開發大嶼山郊野公園,引起疑慮。本報發現,政府對保護公眾使用大嶼山郊野公園權利的決心已趨軟化。在大嶼山鳳凰徑途經的二澳村,過去13年一直被封村阻路,政府原力撐公眾按普通法有通行權,但近日接受《蘋果》查詢時卻轉軚支持村民有權封路,更卸責叫市民自行提理據打官司。翻查資料,鳳凰徑與麥理浩徑等郊遊徑,在多處「不包括土地」均要穿過包括鄉議局主席劉皇發在內的原居民私人土地,如今政府袖手旁觀,一旦鄉議局發動村落封村,行山徑勢要支離破碎。

記者:林偉聰

西灣村村民去年11月在鄉議局支持下強硬封村抗議,類似封村事件13年前亦發生過。位於鳳凰徑上的大嶼山二澳,01年底村民因不滿環保人士到該區種樹,封村抗議。當年立法會曾就路權問題質詢,時任規劃地政局局長曾俊華書面答覆時就明言:「根據普通法,如果長期以來公眾一直使用某條路徑而土地的業權人不表反對,則公眾可推定已有該條路徑的通行權。如果公眾對路徑有通行權,土地業權人便不能阻止公眾在有關路徑通行,也不能向有關人士收取通行費用。」



■西灣村村民去年以私人土地為由封村,阻止行山人士進入。



■大嶼山二澳村有大型復耕計劃,村民將大範圍樹林燒毀鏟除。楊柏賢攝



■二澳村封村13年,行山人士經過的路徑均放有警告牌。

地署轉軚袖手旁觀

不過,《蘋果》記者日前再向地政總署查詢,署方卻改口風,指西灣封村位置屬私人土地,業主有權因保安理由豎設圍網;又指公眾是否可根據普通法而擁有路徑通行權不能一概而論,「須視乎有關的公眾人士提出的具體理據和個別個案的情況而定」,變相指市民要自行提理據與村民打官司,政府一概不負責。

記者翻查鳳凰徑與另一條主要行山徑麥理浩徑的走線,發現它們均穿過不少不包括土地,當中多處更屬私人土地。一旦鄉議局將封村行動拓展至其他不包括土地,行山徑勢變得支離破碎。

以鳳凰徑第七段為例,除二澳外,該段亦分別穿過分流村的私人土地及煎魚灣的一幅短期租約地。記者又發現,二澳封村的地段中,有5.6萬呎地由鄉議局主席劉皇發名下公司「增通」在八十年代買入並持有至今;村民在13年前已豎立告示封村,將擅闖者視為盜賊,但管理鳳凰徑的漁護署未有阻止,反而另設告示建議行山人士改道,變相放棄鳳凰徑,默許村民封路。



■鄉議局主席劉皇發表示不記得自己在二澳有地。



■行山人士批評村民霸道,「條路係大家嘅!」

劉皇發擁地5.6萬呎

劉皇發向記者表示不記得自己在二澳有5.6萬呎地,「唔係我㗎嘛?」又指當年村民封村並無諮詢過他,「都係自把自為,唔問我!」被問到其他不包括土地的鄉村會否效法封村,他無正面回應,只強調凡事有商有量,「擔心冇用嘅!要解決問題,咪同地方人士傾、開會囉!《郊野公園條例》都係傾出嚟!」但就指政府無就封村問題與他接觸。

至於麥理浩徑,第二段除了穿越現時已封的西灣外,亦穿過北面的大浪村(大圍)及有「香港瑞士」之稱的赤徑的私人土地。記者日前到訪大浪村,裏面有士多、滑浪店和民居,平日人跡罕至,但周末就有不少遊人到訪及取道前往鹹田。赤徑的村屋則大部份已荒廢,區內有2萬呎石灘的部份業權被財團購入,惹來發展憂慮;但該處去年已納入發展審批圖則,限制發展。

公共專業聯盟政策發言人黎廣德指,地政總署的回覆反映政府內部對公眾是否按普通法有通行權有矛盾,批評政府要公眾人士自行提出理據是推卸責任。他指市民期望政府會保護市民通行權的公眾利益,「甚至不惜打官司去確立通行權」;但當局態度儼如旁觀者,令人失望。他批評政府「怕咗鄉事勢力而唔敢介入」,擔心其放任態度會令鄉議局鼓勵更多鄉村以封村抗議。

政府棄守大嶼山行山徑





■鳳凰徑穿過分流村私人土地,村民在路口放置警告牌。





■部份麥理浩徑地段橫跨赤徑村私人土地,業主有權封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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