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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4日 星期四

[壹週刊 1259] 解約戰 林小明:我用 2億捧佢 江若琳:係人都知我委屈 江若琳,M1,




探熱針

解約戰 林小明:我用 2億捧佢 江若琳:係人都知我委屈

四年前被捲入老闆林小明跟前妻趙雪瑛婚變漩渦的江若琳,事後雖獲老闆力撐,繼續坐穩做「寰宇一姐」,但近日雙方賓主關係突然一百八十度逆轉。

有指跟公司完成十年死約的江若琳,決定離巢外闖,更發律師信提出解除餘下的五年「生約」。但聲稱投放了二億栽培江若琳的林小明堅持唔肯放人,更一口咬定江若琳背後受人唆擺。











窮剩五十八蚊

○八年,被指介入老闆林小明婚姻的江若琳,為示清白,公開只有五十八蚊結餘的銀行存摺,證明自己未有被老闆「照顧」。事隔六年,一直被公司力捧的她,電影孭飛做女主角、提名金像獎,但風光背後,江若琳突然自爆在寰宇十年,雖然收入過千萬,但扣除化妝、梳頭、服裝、出唱片、演唱會及公司抽傭後,真正落袋不多;每月靠公司墊支三萬三元作為生活費,再加上要令力勸她離開娛樂圈的母親安心,去年江若琳再向公司借多五十萬。

終於捱過十年死約,江若琳趁下月開始進入五年「生約」前,主動提出解約,她在電話中回應說:「我已經交咗俾律師處理,我一直想和平解決,去到呢一刻,我唔想講太多嘢。其實十年來,喺我身上遇到嘅事,再大嘅困難我都一一捱過,我經歷嘅辛酸、委屈,係人都知,到咗今日,我只會用一個平靜心情去面對。」

江若琳前年憑《高舉愛》大隻妹獲提名最佳女主角,最後輸給楊千嬅,演技被肯定。

有指一一年開演唱會期間,她仍拖欠公司二百萬墊支費。

一直想唱歌, 11年由林小明安排簽約唱片公司,據知唱片公司亦有份在她收入中抽傭。

寰宇投資近半億內地電視劇《巾幗大將軍》,讓她孭正做女主角,提升在內地知名度。

患抑鬱症

據了解,江若琳曾經向圈中好友透露,自無辜被指做老闆「小三」後,情緒大受影響,加上一直向公司借錢度日,緋聞、經濟壓力下,一度令她患上抑鬱症,去年發病時,試過一個月足不出戶,對於現時情緒狀況,江若琳拒絕透露:「我唔回應呢個問題,我係咪同圈中朋友講過?我都唔方便答你。總之林生對我有知遇之恩,以後嘅事,就隨遇而安。」

○九年出寫真集時,江若琳仍然面圓圓,患上抑鬱後,身形愈來愈瘦,濃妝的她,依然兩眼無神。

為拍《高舉愛》,增磅舉啞鈴練大隻,更首次做阿媽角色,跟杜汶澤演兩夫婦。

受人唆擺

另一邊廂,強調十年來在江若琳身上投放二億栽培的林小明,堅拒解約:「佢講完約,呢個係佢嘅 interpretation(解釋),我哋由頭到尾都講緊十五年,十年死約,五年係 extention約,即係話我哋有權續約,佢冇權 say no,我亦有權十年後唔要嘅,簡單講,如果知道今年約滿,我點會一一年同佢開演唱會、一二年拍《高舉愛》、年尾拍《巾幗大將軍》,揼咁多錢去做佢,然後一三年先收成,如果一四年約滿,邏輯上我會唔會咁做?亦相信唔會有經理人咁蠢;再者,如果佢張約係滿,唔需要俾律師信我啦,行咗去咪算囉。不過我對佢無嘢,作為公司立場,我一定要捍衞合約精神。

「我仍然覺得佢係無知,受人唆擺,經理人阿標接到律師信,都有即刻問佢,佢話交咗俾律師搞,我哋似乎冇乜可以做。而佢嘅五年生約條款,並唔係有另一間公司出多一蚊,佢就可以轉會。而係通知佢 extend,而轉會講嘅情況係 terms option right,呢個已經係冇意思,係十五年之後嘅事,我哋份約都有呢個 terms option right,不過唔係十五年內嘅事。」

投資二億

跟惠英紅合作電影後成為好友,曾經患抑鬱而自殺的惠英紅表示會對她特別照顧。

至於過去十年總共投放二億資源,林小明續說:「佢唔係全部做主角,總之佢有份參與嘅,總銀碼超過二億。」

對於江若琳向外表示十年來冇真正收入,要靠公司墊支生活費;林小明承認:「如果佢唔使墊支,賺到幾多錢,咪按合約照分囉。初頭佢賺唔到咁多錢,有需要,我哋咪墊支,佢賺到錢咪扣番,如果墊支愈多,扣嘅時間會愈長。(總共墊支幾多錢?)要計嚇,相信一定唔少,但銀碼有啲敏感。不過佢話一蚊都冇就真係荒謬,呢十年衣食住行喺邊度嚟?舉個例子,林小明賺咗一億,但呢十年使大咗,話自己冇賺過錢,講唔通。而佢早排仲要同公司借五十萬,呢筆數唔係底薪,係墊支,要喺收入扣番。如果搵咗咁多年錢,手頭上好似冇乜錢,呢個係個人問題,而家唔係話我搵到錢唔分俾佢。」

全無先兆

江若琳話走就走,一度被指不懂飲水思源,林小明相信她只是受人唆擺:「因為我唔知佢心諗緊咩,一星期前仲見過面,大家都好開心,之前亦冇先兆。突然之間做埋啲傻事,希望佢可以儘快醒番,投入工作。」

對於江若琳近年患上抑鬱,林小明表示不知情:「如果係,應該係二○一○年前嘅事,○八年之後嗰兩年,佢事業唔係咁順利,佢曾經喺電話講過唔開心。」

江若琳有份拍電影《掃毒》,在戲中跟張家輝做情侶,不過上映時,因電影太長,戲份全被刪走,導演陳木勝(左一)亦因而向她致歉。

江若琳跟小肥是好朋友,對於老友近年患上抑鬱,小肥說:「我哋好兄弟,而家唔方便講啲咩,只係想佢開心。」

見慣不怪

藝人與經理人之間的合約糾紛,在娛樂圈見慣不怪,能夠和平分手,無須對簿公堂的例子寥寥可數。

梁洛施

08年,正與李澤楷拍拖的梁洛施( Isabella)入稟法院,爆出當年她與英皇簽下的合約內容,除條件苛刻,還指出經理人霍汶希向她要求極不合理的行為,令她覺得被出賣並對經理人失去信心,故要求解約,結果,雙方糾纏半年後和解收場。

傅穎

09年,傅穎未曾與金牌大風處理好解約手續,便高調加盟星皓,終被金牌控告毀約,官司至今仍未完結。

黃聖依

04年憑周星馳電影《功夫》一炮而紅,簽約星爺的星輝公司後,接拍了多部影視作品,到 05年,黃聖依突然對經紀公司提出多項控訴,要求單方面解約,最後,雙方花了一年半時間打官司才正式「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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