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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9日 星期四

[壹週刊 - 1299] 我是第 5個天王! 夏韶聲 夏韶聲,M1,




豪語錄

我是第 5個天王! 夏韶聲

夏韶聲對不明飛行物體素有研究,連帶關係下,他會記得美國第一個太空人的名字,甚至蘇聯的。「我一生人見過四次 UFO。我見過好勁揪的,如果你給我一張相片,即使是真的 UFO,太遠太細,我根本無興趣再理會。」

夏韶聲結過四次婚,我一直以為,他說的 UFO,指婚姻。

1996年美國電影《 Independence Day》,講述外星生物襲擊地球,有個阿伯日日話自己曾經俾外星人拐帶,街坊街里叔伯兄弟連自己個仔都當佢飲醉酒亂講嘢。結局,阿伯駕駛戰機衝上太空船跟入侵者同歸於盡,成為地球人的英雄。沉寃得雪。

夏韶聲當然不似阿伯,他的自我感覺,比一般人更良好。「以前,話見過 UFO,你當我黐線;今日,仲堅持無?係你戇居!

「守得雲開?嚿雲,一直開喎。」夏韶聲說的,其實是他的音樂事業。「香港有五大天王,張學友、郭富城、黎明、劉德華,第五個,就係我夏韶聲。」

夏韶聲

現在還談論四大天王,好像很過氣。難道你想談論李逸朗?

嚴格來說,夏韶聲比四大天王再早一輩,原名吳志坤。「那個年代,簽唱片公司做歌星,一定會改個較有藝術性的名字。韶,音刀口,聲音鋒利。夏韶聲三個字加起來,愈說愈響亮,改名的師傅話希望我的事業也一直向上。」

結果,事與願違。可能,因為,過於鋒利。

尖沙咀

拍電視劇的造型。

「繼續拍下去,說不定我會做到國際巨星。」

夏韶聲對數字非常敏銳。舉個例,他清楚記得自己在小學六年級受披頭四影響而學玩樂器,不是小五,也不是中一。十七歲開始在舞廳彈低音結他,不是十八,也不是十九。「正值越戰末期,灣仔駱克道周街酒吧、夜總會,大把工作機會唱歌俾美國大兵聽。

「舞廳很黑。我常在灣仔碼頭望過對岸的尖沙咀。尖沙咀是菲律賓人的世界,一隊樂隊有六、七個成員,跟灣仔的三人樂隊相比,高檔得多。一九七五年,我終於有機會去尖沙咀,到九龍酒店的前身美輪酒店表演。

「香港仔,能夠打埋鼓兼唱埋歌,不出三個人。我是其中一個。」

在美輪酒店,有電視台監製賞識,邀請夏韶聲上電視節目。「上足三年,到一九七九年,才有人找我出唱片。」於是,他推出處男作《童年時》。或者,你以為這首歌由張國榮主唱;或者,你根本聽都未聽過。

黃河

淒涼呀。

唯有安慰自己,其他人玩緊一盤水,我沒有伸隻手去潑。

《童年時》很難被理解成一首搖滾歌曲,事實上,夏韶聲的大熱作品,跟一般的流行曲其實沒太大分別。夏韶聲卻好像從不是主流歌手,至少,不是一個當紅的。

「一九八三年,我參加第十一屆東京搖滾音樂節,我係全場唯一一個中國人,理論上,係好大件事。」

實際上,全港記者身處東京卻為追訪梅艷芳參戰《紅白》,無人知道夏韶聲於同一時間正在新宿為港爭光。

「淒涼呀。唯有安慰自己,其他人玩緊一盤水,我沒有伸隻手去潑。究竟受唔受我玩?我真係唔知。我只知道,不是堅硬而真實的,我根本唔會去玩;沒有代表性的獎項,俾我都唔要。」

夏韶聲說,未去過黃河,永遠不知道黃河有幾洶湧。呆在黃河支流,眼光狹窄,視野又怎跟自己比較?「我在八十年代頭,已經企過在黃河。」

黃河水卻沖不到九十年代。

香港的魚

有好幾年時間,夏韶聲試過放低自己的唱片,走去組織樂隊,希望帶領搖滾樂在香港發揚光大。可憐是搖滾樂固然停滯不前,連歌廳舞廳也被卡拉 OK取代。為生活,夏韶聲要走入電視台拍處境喜劇。

「唱歌的井乾了,我總要掘另一口井。拍電視劇,我拍了七年零八個月,由大賊壞蛋拍到做《烈火雄心》的消防隊目,做《鹿鼎記》的陳近南。拍戲,沒有什麼難得到我,我分分鐘可以做贏你。

「只是,在電視台,永遠後生當道,任你演技再好,也只會被安排去做人老豆,向耆英幫發展。這個,會浸死我。」

夏韶聲說,玩搖滾的,一站在台上便會返老還童,不可能似蔣志光低調務實。偶然一次重遊灣仔酒吧區客串,竟然有排隊人龍,立即自資重出唱片,搏一搏。「原來,仲有咁多人想聽番我。

「我係香港仔,心裡總有種無名的責任。廣東話歌,以前在全東南亞是第一位,就是敗在當權者的手上,見什麼受歡迎,就一窩蜂去抄襲,現在的淪落,根本跟樂手的技術無關。

「我做到今日的位置,只係因為我能夠在香港企得穩。外地人接唔接受我,我可以無需理會。」夏韶聲形容自己是全香港唯一一條未游上大陸的魚,一直以來,從未在大陸開騷。「你唔好當我細嘢,拍拍我膊頭叫我收少啲。我從來不是濫唱的人,我在什麼位置,便應該收什麼價錢。」

熱血

政治?就是污穢。

證明了民建聯很有錢。

民建聯主辦的國慶晚會,曾經找夏韶聲上台表演。「我識譚耀宗,譚耀宗請我唱歌助興,有俾錢,不涉政治問題,係啱嘅。

「我本身無派系。政壇上,我認識很多人,黃毓民也是我的朋友,他當年拿過我的歌去撐社民連,如果社會太多分裂,我無朋友啦。江澤民都有我的唱片喎!」

一九八九年,六四清場後,夏韶聲唱出一首《媽媽我沒有做錯》,感動了全香港。「作為歌手,睇到新聞,熱血,唱出當時感受,無人可以話我做錯。是否參與過這首歌,便等於釘了我在某一個黨派某一項行動?

「來到今時今日,可能我有另一種心態呢?我根本無必要交代我的政治立場。政治?就是污穢。」

《媽媽我沒有做錯》,作詞劉卓輝,作曲林慕德,林慕德即李偲嫣率領藍絲帶撐警察首《香港生命》的作曲人。夏韶聲其實大條道理將責任推開。「我不只一個表演者,我也是參與者。當年,我也有流過眼淚。」

責任心重

一個 band仔,有好多女人,不出奇。似夏韶聲娶到個又後生又有錢又樣靚的,也不出奇。主動提出離婚,就需要一點勇氣了。

壹:點解咁蠢?

夏:最衰我份人有少少責任心。最後一段婚姻,真係自己笨,點解要結婚呢?我有錯,錯在唔知性格不合得好緊要。

壹:我意思是點解咁蠢一個仙都拎唔到。

夏:婚前,已經有協議,大家不會分對方的財產。認識她時,一見鍾情,而我根本唔知對方有錢。

壹:如果真有責任心,應該不會經歷四次婚姻失敗吧。

夏:責任心,對人,也要對自己。離婚後,她開心了,我簡直開心到暈,一早應該各行各路。勉強一齊,日日鬧交,才是不負責任吧。結婚時,總有人祝你白頭到老,你看看有幾多人可以白頭到老?十個入面不會有九個。

應該不會有第五段婚姻了,即使你很喜歡我,我也很喜歡你,也不要交出太多承諾。

一早說過,夏韶聲的自我感覺,比一般人更良好。

第四位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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