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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8日 星期四

擺明僭建無人揹鑊 塌樓意外放生城大 [壹週刊 - 1422] __,M1,

去年五月二十日,城大胡法光運動中心發生屋頂倒塌意外。屋宇署經過一年調查,日前公布最終調查報告,但卻表示不會提出檢控。新聞耳目擺明僭建無人揹鑊 塌樓意外 ...


去年五月二十日,城大胡法光運動中心發生屋頂倒塌意外。屋宇署經過一年調查,日前公布最終調查報告,但卻表示不會提出檢控。

新聞耳目

擺明僭建無人揹鑊 塌樓意外放生城大

上週三屋宇署發表城大塌屋頂意外的「最終調查」報告,結論是「不提出任何刑事檢控」。

根據調查報告,造成意外原因是屋頂地台加厚、屋頂鋪設的綠化植被積水,令屋頂不堪負荷倒塌。屋宇署回覆本刊查詢時證實,城大屋頂是被「非法」加厚,「屬違例建築工程。」不過,這個屋頂地台為何加厚?幾時加厚?為何沒有入則?報告完全沒有交代。

一個僭建的違例工程倒塌,最終卻無人揹鑊承擔責任;所謂的「最終調查」卻漏洞處處,「跌過冷氣機落嚟整親人都要負責,點解咁大件事最終冇人負責?有冇人打龍通?」城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謝永齡說。

這份似是「蓋棺定論」的報告,大有放生城大之嫌。

屋宇署向本刊證實,屋頂地台加厚部分屬違規,事前亦沒有收過有關圖則申請。

屋宇署上週三公布城大塌屋頂意外的「最終調查」報告指出,律政司經過深入研究及考慮後,決定不提出檢控,結果令人嘩然。

有城大學生在 facebook CityU Secrets群組留言:「冇人要負責,對唔對得住城大學生同教職員呀?」、「我真係學到嘢,原來工程唔入則就死人冧樓都冇事。」城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謝永齡亦質疑:「而家塌咗個泳池咁大嘅嘢,擺明有人為因素,連譴責都冇,真係聞所未聞,只能問有冇打龍通?」

加厚地台原因不明

樓高六層的城大胡法光運動中心,五至六樓是約十米高的陳大河綜合會堂。去年五月二十日下午,會堂屋頂一個面積約一千二百平方米,相等於一個標準泳池的屋頂突然倒塌,三人受輕傷。

根據屋宇署「最終調查」報告指出,導致屋頂倒塌三個原因,包括︰屋頂加厚地台及屋頂上的綠化覆蓋面,導致負荷過重,以及綠化部分積水。

報告指出,由於屋頂上的綠化覆蓋面,沒有任何嵌固、永久性等因素,不構成《建築物條例》下的建築工程,所以不用入則。但該報告同時又指出,屋頂地台明顯加厚了,正常應是大約二十毫米,但城大的地台卻加厚至一百五十七毫米的地台,足足厚了接近七倍。

地台證實要入則

地台明顯加厚亦負荷過重,屋宇署也向本刊證實,「地台屬《建築物條例》下的建築工程,須事先獲建築事務監督批准圖則和同意施工,但該署並沒有收過相關地台圖則記錄,故屬違例建築工程。」

但離奇的是,這份報告在 10.2段曾提及「事發後現場收集的混凝土芯樣顯示,屋頂樓板上有兩層地台及一層發泡膠類隔熱層,與批准不同。」但其後卻在 10.4一段中指出,「屋宇署並無有關審批上層地台圖則的記錄。」

「與批准不同」,即是曾經入則?但屋宇署卻又沒有地台圖則的記錄。究竟真相是怎樣?

這個地台何時興建?誰拍板加厚?這份報告並沒有提及,而報告上有部分重要資料被遮蓋,署方解釋是「因應資料提供者曾在保密及不損害其法律權益下向屋宇提供資料,以及不影響可能採取的法律行動」,所以將資料遮蓋。本刊曾向屋宇署進一步查詢有關內容,署方重申律政司已考慮相關資料,仍決定不作檢控。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功能組別立法會議員姚松炎則表示:「遮住嘅部分唔知佢咩動機,但顯然同人證、物證有關。」他估計報告被遮蓋的地方,是提及由哪一位 AP(認可人士)入則、由誰人計算過工程數據等。

城大校董會責無旁貸

香港測量師學會前會長何鉅業亦指出,報告講明地台加厚是建築工程,需要審批,「其實都埋下一個伏筆。」本身是工程師的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黎廣德直指,「咁應該要追究責任。」

他指,報告已明確指出,屋頂負荷過重的原因之一,是由於地台加厚了,而該地台本身就是建築工程。黎指:「可能係好多年前嘅防水工程,但如果事實係因綠化先搞呢一層出嚟,根本應視為同一個工程,將佢分做兩個工程係取巧。」不過,無論地台工程何時進行,城大無理由不知情,「當然佢俾錢人起,唔會人哋冇啦啦夜晚偷入去起㗎嘛。」

他又指,業主有責任就建築工程入則,城大實為責任方及應被檢控,「最直接就係負責人,一般情況就係起碼董事會(校董會)要負責。」但最後檢控誰要視乎情況,「可能係委任有個人負責呢個工程,咪可以告埋呢個人。一定要追究番呢個責任,唔可以側側膊算數。」黎說。

城大管理層或校董會責無旁貸,但城大回覆本刊時,卻將責任推給前線,並表示︰「城大就運動中心事件中,有員工可能處理不當或有違紀行為而進行的內部紀律程序已經完成,並已對相關員工作出適當懲處。按大學規定,紀律程序及有關內容必須保密,不會向外公布。」

城大校董會部分成員名單

根據城大校董會架構顯示,現時大部分成員與梁振英關係千絲萬縷。其中校董會主席胡曉明(左三)曾為梁振英競選特首時站台,劉鳴煒(左二)曾捐巨款予 689兒子工作的學院。(《蘋果日報》圖片)

主席胡曉明(菱電發展主席)

副主席周永成(周生生主席)

司庫彭玉榮(東亞銀行前執行董事)

張俊勇(潮屬社會總會青委主席)

劉鳴煒(華人置業主席)

李文俊(理文造紙主席)

羅寶文(富豪酒店國際控股副主席)

彭一庭(亞洲聯合基建聯席主席)

搞綠化冇經校董會

城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謝永齡直斥,是次屋宇署調查結果匪夷所思。「點解冧咗成個泳池咁大嘅地方,都可以輕輕撥過,冇人負責,根本不合常理。」謝說。

「當年學校搞綠化,完全冇經過校董會;舊年出事之後,我即刻向校董會提出要開特別會議處理呢件事,但係佢哋回應係要交俾調查小組去做,然後乜嘢都冇理。連調查小組對外出嗰份調查報告,都冇經校董會批閱,校董會明明係城大最大權力㗎喎。」謝說。翻查資料顯示,城大○八年簽訂環保署的「減碳約章」,承諾參與「碳審計活動」,並在校園內推行多項環保措施,包括天台綠化、改用環保車、推行碳審計,時任城大校董會主席的梁振英,亦多次公開宣傳城大在天台綠化。

梁粉俱樂部

「嗰時梁振英成日講綠化,好明顯有啲高層想討好佢,所以搞天台綠化。其實呢啲咁大筆嘅工程點都要經校董會批准,但佢哋冇咁做,顯然係斬件式咁將啲工程變做細工程咁做。」謝永齡說。

事實上,雖然謝永齡也是校董會成員,但他卻掌握不到校董會內情,因為他是校董會的「異類」。翻查城大校董會成員名單,現時共有廿二位有投票權的成員,其中八位由校董會推薦委任、七位由行政長官委任,餘下七位則是校內教職員。

現時校董會成員,不少都是曾對城大作出捐款或貢獻的達官貴人,譬如校董會主席胡曉明,他是電梯大王菱電集團創辦人胡法光長子,而是次發生屋頂倒塌的胡法光運動中心,正是其父親胡法光冠名贊助興建。

胡曉明現時除了是全國人大港區代表外,亦曾任上海市政協常委、全國工商聯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等。一一年梁振英參選特首時,他便多次為梁站台,甚至有份協助梁振英制訂政綱中的文化體育政策,並推動本港三十歲以下青年的國民教育。

副主席周永成則是周生生集團第三代傳人,而司庫則是東亞銀行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副行政總裁彭玉榮。

而華人置業集團主席劉鳴煒和富豪酒店國際控股副主席羅寶文,亦是校董會成員之一。劉鳴煒是在一四年獲梁振英委任,與梁振英關係亦千絲萬縷。一五年劉鳴煒被揭發泵水超過三億元,供諾貝爾醫學獎的瑞典卡羅琳醫學院來港開設「劉鳴煒再生醫學中心」進行幹細胞研究,而該學院實驗室主管正是梁振英長子梁傳昕。而促成該筆捐款的,正正就是梁振英。另外,另一位校董、俊和發展集團主席彭一庭,則是香港明天更好基金成員,與梁振英關係密切。

這個校董會,似乎就是「梁粉」俱樂部。

報告遺留太多問號

一直以來,梁振英與城大關係密切,○八年曾出任校董會主席,其後他當選特首,多年來不少「梁粉」加入校董會。今次塌屋頂意外,遺留很多問號,到底屋頂為何加厚?工程涉及多少款項?大有放生城大之嫌。

城大回覆查詢時,表示會仔細研究屋宇署發表的報告內容,同時參考由大學委任的專業團隊的意見,以決定所需跟進行動,又表示會確保校園內所有工程項目均由合資格專業人士執行,以及符合香港相關法例要求。

另外,校方亦正就重建運動中心進行詳細規劃及設計工作,新大樓預計高十至十二層,預期四年內竣工。

城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副教授謝永齡指屋宇署調查結果匪夷所思,不可能沒有人承擔責任。

屋頂地台被非法加厚

黎廣德認為屋宇署調查結果取巧。「加厚天台因為綠化先搞出嚟,應視為同一工程,將佢分做兩個工程係取巧。」

屋頂倒塌的胡法光運動中心,如今仍然封閉,出入口有保安員把守。

撰文:時事組

攝影:時事組

插圖:詹震寰

news@nextdigital.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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