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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9日 星期二

佔中落鑊:佔中案:9人煽惑妨擾等罪全部罪成 下午求情續准保釋 __,佔中,

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等9人的佔中案今日裁決。(袁志豪攝)2014年爆發違法佔領行動,警方事後刑事檢控行動發起人「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等9 ...


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等9人的佔中案今日裁決。(袁志豪攝)


2014年爆發違法佔領行動,警方事後刑事檢控行動發起人「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等9人,9名被告面對煽惑公眾妨擾等共6項罪名。案件已於去年12月審結,押後至今日(9日)在西九龍法院裁決。9人就不同控罪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午求情,各被告續准保釋。

第1項控罪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全部罪成。

第2項控罪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其中朱耀明脫罪,戴耀廷、陳健民、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及鍾耀華全部罪成。

第3項控罪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的罪名不成立,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及鍾耀華則被裁定罪成。

第4項控罪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黃浩銘被裁定罪成。

第5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黃浩銘被裁定罪成。

第6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李永達亦被裁定罪成。

9人與一眾泛民支持者約於早上8時半抵達法院外。戴指,不論結果如何,希望同路人續堅持爭取香港民主。陳健民形容心情平靜,對所做的事無怨無悔。朱稱無論判決如何都不應灰心放棄,望港人續爭取應有權益。陳淑莊發言時一度哽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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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被告的控罪詳情:

戴、陳、朱共同被控一項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指他們3人於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2日期間,串謀在中環或附近公眾地方造成非法阻礙。

戴、陳、朱與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及鍾耀華共同被控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指上述7名被告於2014年9月27至28日期間,分別在金鐘添美道,煽惑他人非法阻礙添美道的公眾地方及道路。

黃浩銘被控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一項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即煽惑他人阻礙分域碼頭街的行車道。李永達則被控一項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即煽惑他人阻礙夏慤道的行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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