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楊明涉嫌醉駕,撞毀馬己仙峽道一段3米砌石牆。
藝人楊明本年8月8日涉嫌醉駕,撞毀港島馬己仙峽道一段3米砌石牆,有指涉事石牆已有80年歷史。路政署於8月27日完成修復,有建築工程師估算修復費用可達25萬港元,惟昨日(22日),路政署回覆中西區區議會指,有關石牆的維修及行政費用只需4000多港元。有建築工程師批路政署報價過低,質疑當局爲了包庇涉事司機免受公眾壓力「報細數」,亦有關注保育人士認爲石牆歷史意義高,當局應慎重處理。東網記者正向路政署查詢。而楊明就涉嫌拒絕提供血液樣本,將會於下周再到警署報到。
中西區區議員何致宏表示,署方解釋石牆可用原來被撞爛的石頭修復,毋須購買新材料,4000多港元開支包括維修費和行政費。根據中西區區議會文化、教育、醫療、康樂及社會事務委員會討論文件,區議會9月3日通過動議,要求以「原汁原味」方式保育重修馬己仙峽道被撞毀砌石牆,並依法向涉事司機追討維修等費用,惟當天路政署已經完成相關工程。署方代表有展示修復完成後的照片,除了因爲新舊水泥導致有些許色差外,並無大問題。他表示不清楚路政署如何計算這個金額,但認爲金額偏便宜,會考慮向路政署跟進具體費用。
中科興業董事總經理潘焯鴻斥4000港元修復石牆並不合理,為荒謬之舉。馬己仙峽道屬馬路,路政署維修時,需要進行臨時道路管理,即是改道,當中成本已經需要幾萬港元。修復石牆方面,需要挖掘地基、拆除損毀部分、釘板、紮鐵、舖新石屎等,另外還有工人的薪酬,就算承建商重用脫落的石塊,都需要8至10萬港元。因此,整個修復工程需要花費最少十幾萬港元,4000港元絕對不足夠。
潘質疑,路政署相當有可能刻意壓低造價,讓涉事司機毋須承受公眾壓力以及賠償巨額維修費。況且,類似的工程往往需要2、3個月才「埋數」,即最快也要11月才知道實際數字,現階段報價的參考價值不高。
「城西關注組」成員張朝敦熱衷研究香港石牆。早前曾指被毀砌石牆所用的大型石料是本地礦場出產石料,有歷史意義,「撞壞一個就少一個」,當局有必要盡量修復原貌,而非改用石屎結構。他認爲維修及行政費用如此之低屬意料之外。
就古物古蹟辦事處回應指,相關石牆並非法定古蹟、已評級、擬議評級或尚待評級的項目,但表示樂意向路政署提供技術意見,張認爲有關説法只是當局不作爲的藉口。石牆不屬古蹟,不代表沒有歷史意義,認爲當局有必要採取更主動的角色,確保修復工程有恢復石牆的原貌。
來源 source: http://hk.o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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