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靚蕾昨晚發文指控王力宏帶同3名男子硬闖家中看子女,造成「吾疆衝突」,有指王力宏在律師建議下帶同第三者探子女。對此,李靚蕾今早(12日)又再發功,列出8點再逐一反擊指控。王力宏方面稱其中一名男子為「夫妻」生活助理,李靚蕾表示只是王力宏私人助理,「長期聽命於你,對你唯命是從的男子」,她坦言當下有報警,而對於被王力宏指想像力豐富,她反擊指自己有提供據佐證,最後更出「大技」指:「如果有證據就提供?好如果你同意我就po...(原本想說不要這麼不堪..畢竟包含很多隱私.也不知道什麼需要遮蔽什麼不需要遮蔽..)」看來「雷神之錘」將會再出場!
李靚蕾全文如下
1.結婚才8年,竟然會有一個12年的「夫妻」生活助理??大家都知道那是你的「私人」助理受你用,長期聽命於你,對你唯命是從的男子)
2.如果真如我所說是否應該報警?:我有報警。
3.我想像力豐富?請說清楚那一個部分是想像的,我提供證據佐證。
4.只是想看孩子?我一直不只歡迎,不斷請求你看孩子,想看孩子為甚麼要違協議中明訂看孩子的條約??「所有」來訪人員必須經「雙方」評估同意。為甚麼未經同意要硬闖?為甚麼無論事前或現場溝通要隱瞞第三人的存在?
5.沒抱到小孩十分難過?你原本自由可以選擇的時候,你自己規劃農曆年才願意安排回來看孩子...
6.律師建議?:哪一律師會建議你違協議,帶着未經同意的三個男人(其中一還是無論事前或現場溝通都隱瞞他的存在,我素未謀面的陌生男子)來「看孩子」還要要求拔監控?請你提供..我想不通你覺得如果不拔監控,監控會有可能錄到甚麼,會比你現在的行徑更可怕?如果需要證人,一位就夠了,而且可以找一位方都能同意/孩子也舒服自在的人選。為甚麼要在我一個人的情況下帶這麼多人硬闖?
7.透過司法?我會,但透過司法需要等待很長的時間和花費很多錢和精力..來不及保護我人身安全,也無法即時阻你讓我每天精疲力盡的一切作為。
8.如果有證據就提供?好如果你同意我就po...(原本想說不要這麼不堪..畢竟包含很多隱私.也不知道甚麼需要遮蔽甚麼不需要遮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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