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已習慣於外賣平台訂餐。
外賣平台訂餐已成眾人生活的日常,惟接獲涉及外賣平台的投訴量去年亦暴增,不過未必所有投訴都能成功退款,當中有用戶收到的餐點「貨不對辦」,但因他未有拍下足夠的「證據」,令涉事平台能夠「賴數」。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接受《東網》專訪時指,事主只能「經一事,長一智」吸取教訓。
「再一次餓死!」住在青衣的郭先生時常面對所訂的餐被取消或車手沒送貨。他回想曾經有送遞員於領取外賣後,遲遲未送到,透過應用程式才發現,車手於餐廳附近的公園流連足足一小時,大呻跌進了「外賣黑洞」,而他只能挨餓或另找其他食物。
相似的情況無獨有偶,消委會指去年接獲1,089宗涉及外賣平台的投訴,較2020年疫情首年的385宗,跳升接近兩倍,主要因為平台漏單、遲送貨等而招致投訴。黃鳳嫺分享,曾有住在新界的消費者叫外賣後,呆等良久仍未收到餐,才驚覺訂單遭取消,送遞員向他説因送貨地點太遠;他向平台爭議時卻被指地址錯誤,而招致取消訂單,幸好事主保留所有訂餐的證據後,證明錯不在他,終能成功伸冤,「無可能屈個客!」
不過,並非所有投訴均能好收場。消委會指去年有708宗投訴能成功和解,比率達84%,變相仍有16%個案未能和解。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外賣平台不肯退款主要涉及消費者是訂月費計劃,但亦有涉及外賣訂餐的爭議。
黃鳳嫺憶述曾有投訴人訂餐,收貨後發現送錯食物,但他見發泡膠飯盒上已寫上菜式名稱,因此僅拍攝盒面的菜式字句,但未有打開盒拍攝內裏的食物,而飯盒亦非透明,因以未能留下盒內飯菜的「證據」。平台於消委會介入下亦拒絕退款,並表示「我都唔知你入面係乜(食物),點退款畀你啫?」
黃坦言,事主只能「經一事,長一智」,建議消費者不要怕麻煩,落單後應立即截圖,證明落單資料準確,於不幸出事時需出示細節,記錄誰是送遞員、何時才送到,收取到食物的情況、並要打開飯盒「影清楚啲相」、以及即時向客戶服務提出爭議。
黃鳳嫺又強調,外賣平台亦需想方法篩選合適食肆和送遞員,去蕪存菁,確保服務質素,而於處理客人投訴時,宜避免先指客人出錯,而是向多方了解爭議成因,並向客人解說,以免錯怪對方,令其對平台失信心,有損食肆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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