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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8日 星期四

A1:張劍虹作供: 黎智英為最高領導人 積極插手編採方針 #黎智英

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 ...






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控方傳召首名證人,即本案認罪被告之一、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出庭作供,張在庭上「大爆」黎智英自2014年「佔中」前後,才開始積極參與壹傳媒決策及運作,指示編採方針,表明想透過《蘋果日報》呼籲市民抗爭,自此《蘋果》好像變成反政府、對抗中央的報紙。張續指,黎會開「飯盒會」給指示予管理層,寫專欄反政府;張形容黎是「最高領導人」及《蘋果》的舵手。


張劍虹供稱,《蘋果日報》在創刊初期的形象一直較為娛樂性、比較「狗仔隊」,黎智英亦甚少參與《蘋果》運作。到了2014年佔領中環運動萌芽,黎沾手的情況漸漸改變。黎開始積極參與編採,表明冀透過《蘋果》爭取民主,包括推動「622公投」,爭取真普選。張形容「佔中」是分水嶺,在「佔中」開始後,《蘋果》好像成為反政府、對抗中央的報紙。此後,《蘋果》亦按着這方向經營。


至2019年逃犯條例修訂事件,黎認為修例侵犯民主自由及香港人的人權,又認為中央欲透過修例,把眼中釘送返內地,若有關草案通過,傳媒會「無得做」,商界亦十分擔心。


張續指,反修例事件發生,黎曾說要透過《蘋果》呼籲市民上街示威抗爭,向政府施壓;同時尋求西方民主國家關注,希望外國提供援助及出手對抗中央,包括實施制裁等手段,張引述黎說「等佢哋唔敢亂嚟」。張表示,黎智英是壹傳媒最大股東,擁逾70%股權,亦是董事會主席,2018年至2020年5月,黎智英同時是集團非執行董事,之後成為執董。張形容黎是「最高領導人」、「最終決策人」,張會執行黎及壹傳媒董事局的指示。


張供述,黎每周會與陳沛敏等《蘋果》高層開「飯盒會」給指示(見另稿),另外,黎逢周日會在《蘋果》副刊版「成敗樂一笑」專欄中撰文,內容主要圍繞反中共和批評香港政府。被問及會否有人修改黎的文章,張坦言「無人敢修改」。至於《蘋果》社評方面,張說寫手均是由黎智英批准聘用,按黎的編採方向寫成社評。寫手有4名,除本案被告楊清奇和馮偉光之餘,還有筆名「方圓」及「古立」的寫手。張說,黎起用「方圓」是因為黎認為對方熟悉共產黨。


張續指,至於《蘋果》英文版的運作,黎亦有很清楚的指示。黎曾說過,Mark Simon及壹傳媒前董事Mark Clifford會介紹寫手。案件今續審。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本案共涉12名被告,當中包括6名前《蘋果》高層,張劍虹、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兩名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楊清奇(筆名李平),該6人已在2022年11月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將待黎智英案審結後進行求情及判刑。除了本案被告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之餘,另一名《蘋果》高層周達權,亦會出庭頂證黎智英。其餘兩名涉案被告包括「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法律助理陳梓華,該兩人已在2021年8月承認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待判刑,此兩人亦將會出庭指證黎智英。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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