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藝人炎亞綸去年被控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遭起訴後被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士林地院考量期限將滿,裁定炎亞綸於2月23日下午3時前具保150萬元新台幣(約37.2萬港元),准予解除限制出境、出海,但若無法完成具保,限境管制將自26日起,再度延長8個月,可抗告。法官認為這段期間炎亞綸均有準時到開庭,並坦承犯罪事實,未見其有躲避刑事追訴情況,又考量其演藝事業,仰賴群眾觀感及信賴支持,一旦逃亡、滯留國外,將嚴重影響其生涯,足以削弱他可能逃亡的誘因。
本文作轉載及備份之用 來源 source: http://hk.on.cc
鍾意就快D Share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