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在售的衣物清香珠抽檢,全部樣本檢出可致敏香料,消委會指衣物清香珠屬非必需品購買前三思。消委會今日(15日)公布抽檢報告,報告顯示,在所有抽檢的樣本中有4款含有污染環境物質「佳樂麝香」。同時,本次抽檢的衣物清香珠產品的標籤資料欠透明度,用量說明也含糊易使用過量。
在過敏物質方面,消委會表示,此次共在市面購買了12款衣物清香珠進行檢測,每瓶售價由38至179港元。測試結果顯示,全部12款衣物清香珠樣本均檢出香料致敏物質,總量由0.0023%至0.672%不等,除只有1款含1種香料致敏物質外,其餘11款同時檢出3種至8種。檢測亦發現,含有不同顏色清香珠顆粒的樣本所檢出的種類普遍較多,雙色樣本平均檢出6種,而單色顆粒樣本則平均檢出接近4種。
此次檢測的樣本中,還有4款含有佳樂麝香。消委會指,這種物質不易被生物降解,對海洋生物有高度毒性。是次檢測中4款樣本檢出佳樂麝香,含量由0.14%至 0.73%不等。而根據歐盟新修訂的《化妝品條例》,由2028年7月31日起,在沖洗式產品中佳樂麝香的濃度若超過 0.01%便須作標示;相關規定同樣適用於洗滌劑,而該4款樣本理論上已達到須作標識的含量。
另外,雖在各樣本中檢出多種香料致敏物質及/或對環境有害的佳樂麝香,惟各樣本卻無標明或僅含糊標明。12款樣本中,2款樣本並沒有任何成分說明,其餘10款雖列出成分資料,卻普遍只籠統說明成分類別,欠缺標示具體化學名稱,無法進一步了解產品成分和判斷是否適宜使用。同時,部分樣本的使用方法亦不清晰,2款樣本只粗略說明「使用適量」,另有2款只籠統說明用量範圍,例如2至3個瓶蓋。值得留意是,不少樣本建議消費者可按喜好調整用量,甚至有樣本標籤建議可增量至 2 倍。若消費者過量使用,可能令衣物上留有更多殘餘香料物質,增加出現呼吸道和皮膚過敏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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