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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女星大S(徐熙媛)本月2日於日本流感併發肺炎猝逝,終年48歲。隨住大S嘅不辭而別,老公具俊曄沉沒悲傷之中,尋日(6日)終於透過社交平台分別以中文和韓文發聲,其中佢反擊大S前夫汪小菲,以「有位裝很淒涼的在淋雨亂跑」展開大S子女及遺產爭奪戰,為捍衛大S生前所愛,佢表示「所有的遺產……我會把我所有的權利都讓給熙媛的媽媽」、「關於孩子們應得的財產,希望能在律師的監督下,都能妥善把孩子的權利維護好。」
今日(7日)有台灣律師蘇家宏指睇完具俊曄聲明,雖然字字句句都可以感覺到佢同大S感情濃厚,又要保護並成全大S所愛嘅一切,深情令人動容。不過,蘇家宏提醒具俊曄,喺法律執行面上有幾點要注意:
1. 遺產繼承權,本身是專屬於具俊曄個人(法定配偶)的權利,不能「直接」轉讓給大S的媽媽。
2. 具俊曄可以繼承取得遺產後,再把遺產移轉給S媽,這樣的作法比較「安全」與「確實」,缺點是可能有多一筆贈與稅的問題。
3. 具俊曄不能用「拋棄繼承」來把權利給大S媽媽。
蘇家宏律師指出,如果大S冇立遺囑,具俊曄拋棄繼承的話,全部遺產就由大S一對子女繼承,而小孩監護人正正就係汪小菲,到時候就唔再係大S媽媽取得遺產。如果大S有合法遺囑,遺囑指定遺產畀兩個小孩及S媽,畀S媽嘅部分屬於遺贈,如果遺贈沒有侵害特留分,S媽可完整取得受遺贈嘅遺產。
如果大S遺囑只有指定遺產給兩個小孩與S媽,完全冇提到具俊曄嘅話,具俊曄擁有特留分扣減權。蘇家宏建議,具俊曄可以睇屆時遺囑執行狀況,與汪小菲監護狀況再作決定,但絕對唔建議拋棄繼承,免得最終事與願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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