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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2日 星期二

鄭中基畀8千贍養費合唔合理?律師:有責任維持對方原有生活水平 #鄭中基

鄭中基(Ronald)與余思敏(Sammie)結婚13年,早前驚傳離婚消息,兩夫婦已在社交平台取消關注對方,鄭中基更被影到現身家事法庭,疑為離婚事宜及 ...




鄭中基(Ronald)與余思敏(Sammie)結婚13年,早前驚傳離婚消息,兩夫婦已在社交平台取消關注對方,鄭中基更被影到現身家事法庭,疑為離婚事宜及子女撫養權循法律途徑解決。4月22日,有傳媒爆出離婚內幕,指鄭中基為了爭贏一對子女的撫養權,每月僅願付8,000元贍養費,余思敏覺得出手太低,根本不夠應付小朋友的學費、興趣班與日常開支,於是鬧上法庭。

鄭中基出身富裕家庭,父親鄭東漢是唱片業界前高層,他亦有「太子基」之稱,現居老牌豪宅陽明山莊,加上在音樂、電影圈都有超凡成績,到底有冇可能只畀$8,000贍養費呢?《01娛樂》就此諮詢大律師陸偉雄意見,講到鄭中基早前現身家事法庭,他認為很難一概而論箇中原因,但一定是與婚姻上的紛爭有關,簡單而言是有嘢「傾唔掂數」,例如離婚理由、子女撫養權、贍養費數目等未能達成共識。反之若雙方早已就離婚達成共識,沒有爭論,則可豁免出席家事法庭的需要性,但仍要上庭:「中止一段婚姻,要由法庭頒令至可以法律上成立,所以簡單嚟講,一定要上法庭,但係有時如果大家雙方都同意,咁就可以豁免,唔需要上家事法庭都得。」

講到法庭對於贍養費判決,一般是畀有需要的一方;至於法庭通常有什麼考慮因素,除了畀贍養費一方的收入,亦要視乎支出,因為有人可能月入十萬,但開支原來十一萬,所以都冇能力畀多贍養費;不過在審訊過程,畀贍養費一方要如實申報自己的資產、收入和開支:「要如實申報,如果佢有隱瞞,日後要發假誓或者好多嘢要追究,或者去到法庭咪會輸官司。」有些人會在部署離婚期間轉移資產,或故意不工作,到離婚時以冇錢為由,意圖減少要付的贍養費數目,不過法庭會檢視此人近年所有家產:「我舉例,如果你屋企有樓,個法官話雖然你而家冇嘢做,你有樓喎,咁你賣咗層樓,嗰層樓可能有3,000萬㗎嘛,你要分返一半畀人。如果有證據顯示喺離婚之前兩年內你將啲物業轉售,我哋會攞返所有嘅數出嚟計數。」

陸偉雄大律師又指:「假設男方話畀$8,000,可能話經濟唔好、收入唔穩定,冇能力畀多;但亦都要睇埋女方,究竟子女歸屬邊個先?如果我要咗細路仔,理論上我要供書教學㗎嘛,要畀地方佢住,你畀$8,000唔夠畀女方去養育子女囉。」他說,法庭判贍養費時,畀贍養費一方有責任維持另一方的生活水平:「舉個例,我離婚之前有兩個工人,你要維持返兩個工人嗰個生活水平同方式畀我,或者我有司機,你咪畀返個司機我囉。如果我係住山頂,你要畀返同級嘅居住環境畀我,唔能夠㧬我去深水埗劏房或者去由得我瞓街。」他不能評論到底8,000元贍養費是否合理,但就以香港生活水平客觀來說,8,000元養一個人十分勉強。另有傳媒報道指,余思敏決心離婚是因為鄭中基與前經理人仍未「斬纜」,雖然不能證實消息,不過陸偉雄大律師僅從過往接觸過的案例而言,指出出軌行為對贍養費數目影響不大。

至於撫養權方面,法庭會按小朋友最大福祉去作出裁決,他表示:「我哋通常係唔想改變小朋友現時享有嘅生活模式,原來媽媽不嬲都係做家庭主婦,照顧兩個小朋友,爸爸係出去搵錢,搵完錢之後就準時畀家用,咁喺呢一個成長過程當中,都係媽媽落手落腳去湊大小朋友,教佢做功課、帶佢返學、講故仔……簡單嚟講除非有啲好重大嘅改變,否則都係會用返呢個模式,媽媽照顧就歸媽媽。」法庭會要求雙方各做一個誓章,列出結婚而來的生活模式、與子女的相處情況等,雖然雙方多數各執一詞,但實際就交由法官裁決到底哪方較可信;而如果子女未成年,其意願雖有參考價值,但實際判決仍是以法庭判定誰可以提供到最大福祉給子女為依歸。

問到是否照顧者一方就必然有利,陸偉雄大律師說:「係,當然要睇埋背景,我哋一定會判畀一個人,係長時間可以提供到一個照顧嘅功能。如果爸爸要返工搵食,爸爸攞個仔返嚟都冇時間照顧嘅,話『我咪請工人囉。』你做法官都唔會咁樣判咗畀爸爸嗰邊。」而他亦糾正一個觀念,贍養費只是一個統稱,一對夫婦沒有生小朋友,都一樣要畀贍養費;而畀小朋友的,是疊加上去的生活費。他續說:「你畀咗生活費小朋友供書教學,唔使講啦,跟住個媽媽仲要陪伴小朋友,佢要付出㗎嘛,簡單嚟講,佢個生活費仲要加返媽媽要付出嗰個責任,都要補償返畀佢。佢本來可以出去搵食,出去賺錢,而家佢繼續要照顧兩個小朋友直至佢成年,佢付出咗,你金錢上咪要補返佢個損失。」

此外,贍養費金額與結婚年期亦成正比,「如果媽媽冇做嘢又要照顧小朋友,佢嫁咗畀你突然間就要同佢離婚,令到佢脫咗節,而家即使出嚟做嘢,都搵唔返舊陣時搵到嘅錢,咁離婚一定要彌補返你所有損失。所以有一個好重要嘅考慮因素,係你結婚嘅長短,結咗婚三個月,離婚嘅話得到好少㗎咋,但係如果結咗婚,我同你30年,得到嘅贍養費咪多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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