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個內媒報道,「陳奕迅去世」的謠言源頭是YouTube帳號「台山TV」發布的一則長達9分27秒的影片,但影片內容基本為拼接陳奕迅舊照片+粵語AI配音,並無任何有效信息。
內媒指「台山TV」之前還曾發佈蔡瀾、成龍等人去世的假消息,該帳號發布的影片大多是毫無根據的娛樂八卦、明星相關謠言等內容,均是無稽之談。
據《香港01》記者21日早上在YouTube網站檢索涉事帳號「台山TV」,已無法搜尋到該帳號及相關影片。
涉誹謗罪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內媒《新京報》發表評論文章稱,這種行為不僅侵犯了藝人的名譽權,受害藝人可依法維權,還可能因轉發次數達到一定數量而面臨法律責任。根據內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散布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的,可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此外,根據內地《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可能面臨誹謗罪的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可向國內相關管理部門舉報,協調跨境處理」
文章稱,根據屬地管轄原則,若自媒體運營者或行為人在中國境內,即使發布於外網,仍受中國法律管轄。若行為人位於境外,可聯繫境外平台舉報,要求刪除內容,或通過國際司法協助(如《海牙公約》)追究責任,但程序複雜且週期較長。若謠言對境內造成重大影響,可向國內相關管理部門舉報,協調跨境處理。
文章稱,個別自媒體造謠代價太低,不僅讓受害者名譽受損,還佔用了大量公共資源。支持陳奕迅依法維權,不要給造謠者留有僥倖心理,以淨化網絡空間。
官媒:管理的精細度和力度仍要持續增強
官媒《北京日報》旗下微信公眾號《長安街知事》也發表評論文章稱,如何有效應對AI謠言,是推動科技向善的重要課題。著眼於曝光的種種亂象,一段時間以來,各項制度法規不斷完善。比如內地《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明確要求AI生成必須帶標識,相信能起到一定的約束作用。
文章稱,但話說回來,造謠的雖是AI,背後操弄牟利的還是人。在推動技術進步的同時,管理的精細度和力度仍要持續增強,才能讓每一個AI使用者都心有敬畏。
本文作轉載及備份之用 來源 source: http://www.hk0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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