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在早上9:40分,穿着西裝戴着墨鏡的陳燿陽在律師的陪同下現身法院,其一邊行走時一邊與律師團隊傾談,表情輕鬆。隨後在9:45分左右,李明慧在姐姐、媽媽陪同下,乘坐的座駕到達法院,其戴上口罩現身,神情淡定,而在未正式開庭前,其坐在審訊庭門外作等候,期間脫下口罩補唇膏,看起來相當淡定。

而在審訊過程中,一開始由控方律師對李明慧進行質問,期間控方律師在質問時多次發出敲擊聲,而李明慧完全不慌不忙。另外,就該案件亦傳召多名證人作供,包括工人姐姐、姓馬的男醫生等。
被告陳燿陽(58歲,報稱商人)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及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他分別被控於2025年1月21日,在赤柱赤柱村道50號某單位威脅女子陳李明慧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她受驚,以及同日同地襲擊陳李明慧,因而對她造成身體傷害。

案件編號:ESCC22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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