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展示檢獲的證物。(余宏基攝)
警方在連月接獲多宗土製炸彈案,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經深入調查後,昨晚(21日)10時許掩至秀茂坪邨一單位,並持法庭手令搜屋,檢獲一批電路板、製作電子儀器工具、一堆胎釘、150張兒童色情物品及7段相關影片。經初步調查後,以涉嫌「串謀意圖傷人」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拘捕1名20歲男子,他現正被扣留調查。
據了解,被捕男子姓蔡,是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一年級學生,修讀關於機械的課程,同時亦是反修例示威者勇武派「屠龍小隊」成員。他負責設計、分發及供應炸彈電路板,其爆炸品知識來源仍在調查。
O記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檢獲的電路板是將無線電話接收到的訊息轉化成電流,然後經電阻發熱引爆炸藥。經專家檢驗後,證實與去年12月9日在灣仔香港華仁書院外山坡發現、一個近10公斤重土製炸彈內的部分裝置極為相似,而有關土製炸彈使用HMTD炸藥,更屬恐怖事件常用的炸藥。警方透過今次發現的裝置本身式樣,以及團夥經社交平台聯絡時透露的資料,確定其涉及華仁書院土製炸彈案,現時仍在積極調查案件,追查裝置與以往多宗炸彈案件是否有關,不排除之後有更多人被捕。
李續指,裝置如能引發爆炸,均屬定義下的爆炸品。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管有及製作炸彈,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14年,如造成人命傷亡及財物損失,甚至可判處終身監禁。
去年12月9日,警方接到一名清潔工人報案,指在華仁書院胡應湘堂地基的露天位置發現懷疑爆炸品。爆炸品處理課到場檢驗,證實是組件完備可被引爆的土製炸彈,炸彈外面用保鮮紙裹實,內裏除含有硝酸銨成分更加入鐵釘,一旦爆炸,附近50至100米範圍也會被波及,整條皇后大道東的馬路亦受影響。而該款炸彈與挪威2011年發生爆炸案中,兇徒使用的炸彈相似,當時共造成至少8人死亡、30人受傷,附近半棟大廈亦被炸毀,威力相當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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