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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3日 星期三

楊明被控不小心駕駛等3項罪 表面證供成立 #楊明

新增內容今年39歲的撐警TVB藝人楊明,在去年8月7日深夜,於山頂馬己仙峽道自炒「石壆」,並撞毀一段有80年歷史的戰前石牆。事發後,滿身酒氣的他被控「 ...






新增內容

今年39歲的撐警TVB藝人楊明,在去年8月7日深夜,於山頂馬己仙峽道自炒「石壆」,並撞毀一段有80年歷史的戰前石牆。事發後,滿身酒氣的他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不小心駕駛」和「車輛門窗玻璃附有膠貼及透光度不足」共三項控罪。楊明只承認兩項控罪,但否認拒絕提供血液樣本。案件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法庭在下午裁定楊明表面證供成立,案件押至下週四(11日)作結案陳詞。

今早約9時,楊明乘坐女友莊思明專屬車牌白色七人車到達法院,並由兩位TVB經理人陪同。莊思明率先下車,見她刻意作斯文打扮戴上眼鏡,其後到楊明施施然落車,他西裝筆挺配以白波鞋,隨着女友步入法院。二人今次未如過往應傳媒要求停步拍照,神情顯得冷酷,追問楊明心情如何及對官司有沒有信心均充耳不聞,反而走到法院內才停步掃「安心出行」二維碼。

未正式開審前,楊明坐在庭內,大律師清洪主動上前打招呼,楊明以手拍拍對方肩膊示好,之後便耷低頭睇手提電話,接着女友莊思明上前耳語幾句再坐回聽眾席,靜待開審,此時楊明神情略見緊張,開審後不時有捽手指小動作。審訊在下午1時許休庭,楊明和莊思明及兩位TVB經理人離開法院,他向同行的清洪舉起拇指示意「good」後,才登上莊思明白色七人車離開,其間二人繼續黑面對傳媒。

中午休庭後 ,下午2時半繼續開審,今日先後傳召兩位警員及一位律師上庭作供,法庭裁定被告表面證供成立,辯方需要答辯,但被告選擇不作供,案件押後至(下週四)11日,早上9時半結案陳詞。退庭後楊明和女友莊思明步出法院離開,此時他們終於肯停步讓傳媒拍照。當問到楊明表面證供成立會否更加擔心?及燉湯店涉違反牌照規例,會否擔心多一單官司?他不回應並黑面上車。

楊明入行以來負面新聞不絕,屢次挑戰法律,除了涉醉駕外,他投資食店去年亦被指觸犯牌照條例,早前再被爆位於荔枝角食店,涉嫌違例招待食客,分分鐘再惹官非。

案件編號 ESCC2365/2020

楊明和女友莊思明步入法庭時,對記者提問不發一言。


楊明下車時神情凝重。


出庭前一日,楊明和莊思明戴情侶口罩出街,心情顯得輕鬆。(IG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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