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緊要傾掂數。
台灣女星徐熙媛(大S)與內地商人汪小菲發聲明承認已經決定和平解除婚姻關係,有指2人更已委任律師,針對大S名下6億台幣(約1億6千萬港元)豪宅及汪小菲「S hotel」3.5億台幣(9,800萬港元),共9.5億台幣(約2.6億港元)的資產分配打官司。當年二人在內地北京登記結婚,中國執業律師吳志強表示,如果雙方離婚時在財產上分配未能達成共識,內地與香港的法律處理上不盡相同,在內地,但凡是結婚後所獲得的收入、物業、財產等,即使屬於男女任何一方的名下,都會被視為「夫妻共有財產」,較大機會以「一刀切」形式,雙方一人一半對分;但在香港則沒有「夫妻共有財產」的概念,但仍可透過官司再爭取。
至於贍養費方面,如果男女雙方未有小朋友,在內地的制度上雙方並不需支付贍養費,但若然有小朋友,則需支付「撫養費」給擁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直至小朋友成年或大學畢業為止;香港方面,即使未有小朋友,雙方仍可爭取一筆支付或每月支付的贍養費。而提到撫養權方面,內地與香港的分配方法大致上一樣,均是根據父母、小朋友的意願等因素交由法庭判決。
本文作轉載及備份之用 來源 source: http://hk.on.cc
鍾意就快D Share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