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名被告都是友邦保險(國際)有限公司投保人,年齡介乎31歲至35歲,分別是李彥(文員)、尹浩然(餐廳工人)、楊龍(合規部主管)、林妍君(會計師)及譚啟俊(臨床研究主任),被控共12項串謀詐騙罪。
案件發生於2016年11月至2018年7月,五名被告各自經由一名保險經紀公司推薦人,向友邦保險購入一份連意外保障附加契約的人壽保險,有關保險範圍涵蓋喪失工作能力賠償、發還意外醫療費用及意外補償。意外索償申請需附以證明文件,包括求診或接受治療的收據,以及由醫生或物理治療師簽發的病假證明書。
被告涉嫌各自與保險推薦人串謀詐騙友邦保險,訛稱因傷接受治療,並暫時喪失工作能力而無法上班共約160日,繼而再虛假地表示,12份看似附以證明文件支持的意外保險索償申請為真確,從而致使及誘使友邦保險核准該等申請,並向他們每人發放賠償金和發還逾2至10萬醫療費用,涉案總額共達28萬元。
廉署指,早前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後,決定分案起訴涉案五名被告,他們暫獲准保釋,明日將於東區裁判法院答辯。當局指,相關貪污調查仍在進行,不排除再有進一步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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