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反修例風波中,在荃灣遭警察開槍擊中左胸的學生曾志健,與另外3名涉反修例案並棄保潛逃的青少年,於今年7月中在西貢北潭涌疑擬乘快艇潛逃離港時被截獲。1名倉庫管理員懷疑向4人提供窩藏地點協助潛逃計劃,早前已被控妨礙司法公正。而4名涉嫌棄保潛逃的人士亦被控同一項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2宗案件今天(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5被告暫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應控方要求,將2宗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4日再訊,以待控方作進一步調查,以及索取律政司指示。5名被告之中只有1人申請保釋,不過被拒,全部被告須還押候訊。
今天首次提堂的4名被告依次為馮清華(24歲)、曾志健(21歲)、王愷銘(22歲)及黃竣賢(16歲),4人均報稱無業。他們連同舊案被告葉豪(34歲,倉庫管理員),被控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指他們於2020年10月某日至2022年7月1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其他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項或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提供協助給馮清華、曾志健、王愷銘及黃竣賢,而目的為逃避法庭聆訊及逃離香港司法管轄區,以阻礙對香港警務處的調查,或因該調查而可能引起的刑事訴訟。
新案4名被告中,只有被判入戒毒所的王愷銘申請保釋,不過被拒。他們均放棄8天覆核保釋申請的權利。馮、曾今天沒有律師代表,王、黃、葉則由當值律師代表。翻查資料,曾及馮涉嫌在2019年國慶日參與荃灣暴動,他們的案件將分別於本月29日及明天(8日)到區域法院再提訊。王牽涉非法集結、藏有大麻及違反因刑事損壞罪被判的感化令,今年8月已被判入戒毒所。黃則涉嫌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私了」便衣警,被控暴動和非法禁錮等4罪。
案件編號:WKCC4101/2022,WKCC243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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