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表示,昨晚(28日)已向中央政府提交報告,留意到有3個代表中央機構支持做法,律政司今日(29日)會申請押後黎智英案件,相信中央會對事情重視並盡快處理。他稱Tim Owen申請參與國安法案件是第一次出現沒有案例可跟從,形容事件只是針對一類人,只是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和大律師,而在香港有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仍可以參與案件。律政司回應東網時表示,已就黎智英案致函原訟法庭申請押後審訊,對進行中的案件細節不作評論。司法機構網頁現時仍然顯示,黎智英案將於本周四(12月1日)處理。據司法機構回覆指,當日控方會申請押後黎智英案,法庭則聽取與訟各方陳詞。
李家超表示,中央知道案件的發展包括審訊日期,相信中央會盡快處理,將押後事情交律政司處理。他認為有人大釋法後處理黎智英案是最適合和符合香港利益。他稱會尊重法庭看法,但作為特首和國安委主席在考慮案件的嚴重性,所以作出上述決定,形容是「需要的」,相信有關條文作出解釋後會完善條文,使香港在保護國家安全上更加穩固。
港府早前收到中央政府發出信件,要求行政長官向中央提交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他以國安處委員會主席身份作出聲明,稱根據《港區國安法》第3條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應有效懲治制止違國安行為,並指國安法已在港實行兩年,對維護國家安全起作用,會按中央要求盡快提交報告。就黎智英聘用Tim Owen一案,李表明將會在工作報告中提及該案件,並建議人大常委會釋法,就國安法第65條作出解釋,解釋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律師和大律師可否參與國安法有關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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