綽號「洗米華」的澳門商人、太陽城集團前主席周焯華因涉嫌在中國境內開設賭場,於2021年11月在澳門被捕,並被控涉嫌創立及指揮犯罪集團、清洗黑錢及非法賭博等共289項罪名。澳門初級法院今日(18日)宣判,周焯華創立及領導犯罪集團、不法經營賭博、詐騙等共162項罪成,而加重清洗黑錢罪則不成立,各項罪名合共判監18年。
案件於早上9時半在澳門初級法院判決,案件第一被告周焯華,被當局以囚車由路環監獄柙送至初級法院刑事大樓。檢察院指控其黑社會罪、在許可地方內不法經營賭博罪、相當巨額詐騙罪、不法經營賭博罪、清洗黑錢罪。法官宣判,周焯華因黑社會罪被判12年、103項在許可地方不法經營賭博罪每項被判1年6個月、54項相當巨額詐騙罪每項被判5年、3項詐騙罪每項判定3年、不法經營賭博罪每項被判2年6個月,合共162項罪名成立,被判18年單一刑罰。
本文作轉載及備份之用 來源 source: http://eastweek.my-magazine.me
鍾意就快D Share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