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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9日 星期五

陽具摩擦女兒下體 41歲電腦技術員認5項非禮罪 判監4年半 #數碼新聞 #電腦

在一間小學工作的男電腦技術員,聲稱因不能控制自己,在10個月內多次非禮其年約9歲的女兒,包括用勃起的下體摩擦女兒私處及摸她胸部。涉案被告早前於高院承認 ...






在一間小學工作的男電腦技術員,聲稱因不能控制自己,在10個月內多次非禮其年約9歲的女兒,包括用勃起的下體摩擦女兒私處及摸她胸部。涉案被告早前於高院承認5項非禮罪,高院特委法官黃佩琪在提取相關報告後,今(9日)判處監禁4年半。法官指斥被告嚴重違反誠信,且利用自己對事主的優勢犯案以滿足性慾。法官又指有加刑因素,包括沒有使用安全措施,而其中1項控罪情節更近乎企圖強姦。


41歲被告以「L.W.P.」作代號,已婚,育有一名女兒,即本案事主X。控罪指,他於2021年7月至2022年5月,在沙田某單位5度非禮女童X。事發時段X年約9至10歲。辯方求情指被告的報告正面,被告已知錯願意接受輔導,望法官輕判。據報告指被告為人自卑,但沒有反社會人格或對女性有敵意,且無證據顯示他有孌童癖。報告指被告因工作壓力犯案,重犯機會低。


法官則引述X的報告指,她有創傷後遺症,受情緒困擾,有自殘行為,曾有自殺念頭,事件對其學業及社交均有影響,建議接受精神輔導。法官又指X的母親自責未能保護女兒,同樣有創傷後遺症須接受輔導。法官指被告行為破壞了家人間的信任,認為總刑期應判監4年8個月,考慮到被告曾自願作招認,故酌量減刑2個月。


案情指,2021年12月,X告訴母親,被告曾非禮她。其母親於是和被告對質,被告承認有如此作為,又承諾不會重蹈覆轍。惟5個月後,X再度告訴母親,被告又再非禮她。其母親就此再和被告對質,被告說已盡力控制自己,母親安排X避免和被告獨處。之後,X向學校談及事件,最終報案處理。據X在錄影會面指,在案發時間被告每月至少10次非禮她,包括摸胸及私處,及以下體摩擦私處。


案件編號:HCCC 21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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