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居明大師續說:「一直以來,我搞新光都唔係用嚟賺錢,只係到我退休之後想幫粵劇做啲嘢,身體力行去支持香港粵劇,但我就希望唔好蝕咁多錢囉,因為一直我都係蝕住錢做,我只能做就係盡量做到唔使蝕咁多,始終喺香港做文化事業都係蝕本。(你身家仲頂得住!)唯有買吓樓咁撐住,只可以咁囉。(你應該好多物業喺手!)哈哈,唔多!(你有百幾個!)其實物業擺喺度就無意義,但你將佢變成文化活動咁就好有意義。尤其你睇到啲觀眾睇完戲好拍晒手開心咁走,你係會覺得比層硬掘掘嘅樓更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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