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歲周永恆早前承認「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及「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兩罪,今日 (12日) 於屯門裁判法院進行判決,法官宣布將案件押後至9月21日下午兩點半再審,並批准他以5萬港元繼續保釋。散庭後,周永恆在接受訪問時表示:「睇完律師講嗰一份報告有啲唔清楚,要再深入了解有關法律嘅原理。現在講太多都冇乜好處,但真係擔心!」被問到出門前,年幼的兒子會否擔心時,他說:「我以為認罪就等於悔意,今日預咗返唔到去。小朋友話知道有啲嘢,因為今日媽咪化咗妝。我同佢講爸爸可能去練啲嘢準備去比賽。」講到小孩的話題時,他突然哭成淚人表示:「我好後悔,我唔係對警察後悔,淨係諗到對屋企人後悔,我錯過一次,小朋友仲細,要勤力養家,想做返個正常人。」案件編號:TMCC86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