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疑偷漏稅問題,陳志朋承認有收到稅務局的檢查通知,並有主動作出配合調查,最終在今年6月支付了應繳的款項,還表明具體金額沒有爆料者提及的1000多萬人民幣。而導致有稅務問題發生,他指是因為有疏忽所致:「與我演藝工作相關的協議大多明確了又合作方代繳稅款,我的收入為完稅後收入。因此我本人始終認為我帳戶內收到的款項均為我的合法稅後收入,直接此次稅務檢查,我才了解到不論合同雙方是何種約定,如果對方未能提供完稅證明,我本人作為納稅義務人就應當繳納稅項,而當時由於我們對於法律的無知,未查看對方代我繳納稅款的完稅證明,導致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欠下了稅款。」表明今次的稅務問題是他疏忽核查所致,理應就似承擔責任:「對於補繳稅款承擔後果我沒有任何意義,也已經第一時間積極整改,還希望大家可以給我一個補過的機會。」
另外,他還指出爆料人(前員工)提及的其他內容是斷章取義,惡意曲解與憑空捏造,與事實有很大的差距,將就他侵權的行為發起訴訟。至於所謂的「勞動協議」,他表示所謂拖欠勞動者款項並無法律依據,相信司法會還他公司一個公道。
本文作轉載及備份之用 來源 source: http://www.hk01.com
鍾意就快D Share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