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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1日 星期四

黎智英官司纏身:A1:經Mark Simon派逾億 控方指黎智英有可疑目的 #Mark Simon #黎智英

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 ...






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續審。控方讀出執法人員的書面供詞,披露黎智英在8年間,曾轉帳1.18億元給Mark Simon,而對方收錢後很快便會將大部分款項,分給支聯會、民主黨等泛民人士,執法人員認為黎是利用Mark Simon帳戶來作可疑目的。另外,黎智英曾轉帳逾176萬元給美國前副國防部長,而黎旗下的加拿大公司亦曾轉帳公民黨、社民連等約2,000萬元。本案將押後至下周二(16日)續審,屆時會處理辯方就控方證人的證供能否呈堂之爭議。


律政司高級檢控官陳頴琛昨在庭上讀出執法人員調查各被告資金流向的書面證供,當中提及,在Mark Simon的銀行帳戶中,超過65%的存款是由黎智英存入。2013年至2020年間,黎智英曾分86次,轉帳予Mark Simon約1.18億元,當中約9,300萬元,即約78%款項,分72次轉帳予不同泛民人士及政黨。Mark Simon曾在2019年轉帳35萬元給支聯會,亦曾向何謝韋律師事務所轉帳共400萬元。


證供顯示,由黎及Mark Simon控制的加拿大公司LAIS Hotel Properties Limited,於2013年至2021年間,曾轉帳逾2,000萬元予有政治背景的受益人,包括799萬元給公民黨、500萬元給民主黨、364萬元給李宇軒、100萬元給工黨、93萬元給社民連、約38萬元給區諾軒,另亦曾轉帳147萬元給《日經新聞》。另外,LAIS曾轉帳約1.8萬英鎊(約18萬港元)予英國《衛報》,及約8.5萬美元(約66.3萬港元)予美國《華盛頓郵報》。


就黎智英的資金來源分布方面,約四成來自香港,四成來自台灣,其餘存款來源包括美國、新加坡、加拿大等。黎智英曾在2013年至2017年間,分6次轉帳逾176萬元給美國前副國防部長沃夫維茲(Paul Wolfowitz);美國企業研究所逾11萬元;分兩次轉帳逾350萬元給陳日君;轉帳20萬元予英國組織「香港監察」。另外,黎控制的香港公司力高顧問有限公司,亦有轉帳2萬歐元(約17.8萬港元)予意大利媒體公司RCS MediaGroup S.p.A。


證供續指,2019年6月28日至2020年2月28日期間,偷越邊境12名香港人蛇之一、本案已認罪的被告李宇軒,曾收到3次巨額轉帳,合共涉款超過1,200萬元。此外,2019年12月,LAIS 將約364萬元轉帳給李宇軒,但遭銀行拒絕。考慮到有關金額,相信款項是經眾籌所得。就着本案另一已認罪的被告、任職律師助理的陳梓華,他經由黎智英、Mark Simon及力高顧問有限公司,共收到逾25萬元。


控方讀畢證詞後,辯方關注執法人員證供的部分用字「華麗而戲劇性」。法官亦指,部分供詞應留待法庭裁斷,何況其非以專業證人身份作供。法庭將案押後至下周二續審,屆時辯方會就城市大學法律學院教授王貴國,其控方專家證人證供的可否呈堂性提出爭辯。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以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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