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小姐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其實香港小姐份合約,係經過公司好嚴謹嘅法律去定,咁多年都係咁。而且咁多年嚟我哋真係想搵到一啲佳麗佢哋真係有心,係經過呢個比賽,不管輸或贏,都想幫香港宣傳,同時俾人知道啲女仔都有好嘅一面。佢哋要有呢個心同志向。如果真係有問題,就唔會有咁多佳麗唔覺得有問題。」
至於合約條款中限制半年娛樂活動,樂小姐表示:「其實由佢簽咗嗰份合約開始,佢哋有訓練期三個月,喺呢3個月裡面,佢哋係應該好集中精力訓練,去準備自己,係冇可能喺訓練期間走去做其他嘢,變咗咁樣對佢自己都唔好。而3個月之後,到我哋準備正式嗰晚比賽,前後都用咗3至4個月,咁所以點解會有呢條條例,就係首次喺呢半年,如果你選擇入呢個訓練營,加上我哋選中你嘅時候,你就真係要俾心機,盡自己嘅能力去學多啲嘢,將自己蛻變成一個更加好嘅女仔,咁所以呢個都係保障佢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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