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開審,控方早前向法庭申請將案件轉介到區域法院審理獲法官批准,案件押至7月17日開審進行答辯,其間被告續准保釋,但不得直接及間接接觸證人,同時新增不可以離開香港條件。
對於在開庭前一日透過律司發聲明否認對任何人作出任何不誠實行為,及對當時人的不實指控及報道,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蔚雨芯接受《香港01》訪問時表示:「首先,我對任何惡意造謠及誹謗我嘅言論,會保留所有法律追究嘅權利。而我會用積極同正面嘅態度處理好呢一樣單官司同相關嘅事情,當中我會尊重法庭程序,好好走完流程,所以請大家無需要擔心。就案情方面我不便作任何透露,只可以肯定地講我沒有做過任何違法嘅行為,亦沒有對任何投資者造成金錢上損失。」


蔚雨芯續指:「其實事件發生咗之後,自己都有啲擔心,因為都驚影響自己嘅聲譽,同埋唔想有人造新聞,但我對我嘅律師團隊都她有信心。(有冇影響生意?)咁又冇嘅。(有冇信心官司會贏?)呢啲我就唔透露咁多,但我企得喺度當然係有信心啦。」

案件編號:ESCC123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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