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舒淇在演藝事業上大放異彩,王晶日前就拍片爆料舒淇初入行的往事。王晶在片中提到舒淇當年未成年便離家出走,原因是難忍她爸爸家暴。王晶說:「她在16歲的時候,她就在台灣拍了一輯相當性感的照片。她還拍過一些其他的東西,因為她當時跟隨的一些經理人也不是說……也不算存有惡意,但算是較低級的經理人。」王晶指自己當年僅憑着雜誌上的一張照片,便認定舒淇是可造之材,覺得舒淇擁有獨一無二的特質,決心要把她簽到旗下。

舒淇來香港發展前,在台灣已拍過不少作品,當中大多以裸露戲為主,她未成年時就接拍了三級片《靈與慾》,王晶大爆該片的男主角及老闆就是台灣影帝兼江湖人士柯俊雄。王晶說:「柯俊雄年輕時,在台灣可以說是第一號男小生,很出名、很紅、很靚仔,演技也非常好,但是越老呢,就越變成一個壞人。一來他是江湖人,又經常做那些台灣藝人那些什麼會的會長啊,私生活很糜爛。他曾經娶了台灣最漂亮的女人叫張美瑤,他沒有珍惜,老了就變成一個挺壞的人。」王晶指柯俊雄在該電影中是飾演男主角的爸爸,卻因為看中舒淇而故意改劇本,將劇情寫成舒淇愛上他,甚至加了幾場床上戲。王晶直言有看過該片:「真是肉酸到不得了,根本就是『抽水』。」

王晶其後發掘了舒淇來香港爆紅,但舒淇與柯俊雄當時仍有不少片約,柯俊雄得悉舒淇在香港走紅後便突然冒出來,要求舒淇繼續拍他的戲,更為此而打官司。王晶說:「我們支持她 (舒淇),跟柯俊雄打官司,在法庭上贏了對方,因為舒淇簽約時還不夠17歲。」柯俊雄不滿法庭判決,仍不死心,還找人恐嚇舒淇當時的經理人文雋,最終靠王晶找猛料人士擺平了事件。

王晶又指舒淇當年深受一些富豪老闆的歡迎:「當時好多人搵佢食飯,飯局價係50萬一餐,但我一次都冇畀佢去過!如果他是電影界的泰山北斗超級大老闆,那樣他要見一下她好的,可以的,當然沒問題但是那些無謂的人,你賣海味的又說想請她吃飯做什麼呢?」王晶又謂自己看中的是舒淇的潛力,所以決心讓她演不用脫衣的電影,讓她轉型為實力派演員。王晶表示:「我就和文雋說,我說我們讓她穿回衣服,那樣就讓她做些正經戲,她是有資格做這樣的戲的。」其後舒淇於電影《色情男女》中與張國榮合作,更憑此片奪得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女配角和最佳新人獎,成功轉型,演技備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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