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是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被告為I Dance Enterprise Limited。 入稟狀指,因被告未支付強制性公積金供款及相關的供款附加費,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因被告未就其僱員在2025年2月至4月期間之收入繳付強積金及相關附加費,故入稟追討122,478.47港元的有關款項及訟費。

蘇志威接受傳媒訪問時透露,跟合作夥伴了解後,問題出於在2、3月鰂魚涌舞蹈學校不再續租約的時期,所以將該校的員工分配到尖沙咀及觀塘其他學校,只是部分員工決定離職,雙方就「遣散」及「臨時合約員工大假補償」問題,需要時間溝通和處理所致。被問到事宜可有造成困擾,他直言沒有,事件只是與員工溝通上的誤會,加上同事已在限期前繳交相關款項。

另外,其舞蹈學校「未為員工交強積金」一事,特此作出以下嚴正聲明,以正視聽。
1. 事件背景與澄清
所提及的情況,源於早前有部分員工離職時,雙方就「遣散」和「臨時合約員工大假補償」之安排的理解存在溝通上的差異。實際情況是,本校當時是誠邀有關員工調配至其他分校繼續工作,此安排原意是為了保留人才,並非終止僱傭合約。對於過程中因溝通不足而引致的誤會,本校深表遺憾。
2. 事件已獲圓滿解決
本校一向恪守香港僱傭條例,絕對重視及履行對員工的所有責任。關於強積金的事宜,本校與相關員工已於今日達成友好協議,並已立即跟進並完成所有必要的強積金供款手續。因此,報道所指的情況已不復存在。
3. 我們的承諾
本校衷心感謝所有員工、學員及家長的長期支持。我們承諾會繼續加強內部溝通,確保同類事件不再發生,並會一如既往,嚴格遵守所有法規,為員工提供最佳的工作環境,為學員提供最優質的舞蹈教育。
對於是次報道為各方帶來之關注與不便,本校深表歉意。我們感謝媒體的監督,並盼望各界能依據本聲明,了解事件之真相。
案件編號:DCCJ5653/2025
本文作轉載及備份之用 來源 source: http://www.hk01.com
鍾意就快D Share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