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作今早(6日)由警車押送到東區法院提堂。案件開庭,林作身穿黑色衫褲面容憔悴由庭警押到犯人欄內,細心聆聽法庭宣讀控罪,其間不時咬牙切齒及抖大氣,神情顯焦慮,亦不時望向旁庭席搵女友裕美,被問到是否明白控罪?林作表示明白。
被告林作聘請資深大律師清洪作為辯護律師,清洪向法庭申請保釋外出,獲法庭批准。被告林作需繳交保釋金30萬及交出旅遊證件,不准離開香港,及每日到中區警署報到,不可直接或間接接觸證人。散庭時,清洪走到犯人欄前,林作伸手緊握著清洪雙手表示謝意,清洪微笑安慰表示放心。
案件編號:ESCC 2864 /2025
本文作轉載及備份之用 來源 source: http://www.hk01.com
|
鍾意就快D Share啦!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