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誤信電訊商贈手機優惠墮騙局
據《星島頭條》昨日報道,原來李龍基去年因誤信電訊商贈手機優惠簽下合約,近日反被追討逾二萬元費用,前天(2月5日)他就被拍到落泊地從元朗警局出來。李龍基接受該媒體訪問時透露這次受騙的始末,他表示在2024年9月,作為A電訊公司30年長期客戶的他獲通知可免費獲贈一部iPhone 16。他當時未有多想便欣然接受,那部手機亦一直沿用到現在。誰知在上月底,他竟收到另一間B電訊公司的欠款信,並遭到B電訊公司委託的追數公司多次來電追討,欠款合共$21,500的費用。李龍基於是親自到A電訊公司查詢,竟發現一份與B公司的合約,上面有他的簽名。
事態嚴重需報警處理
李龍基堅決否認曾簽署該文件,並指出該合約上他的簽名是印上去的,他懷疑電訊公司盜取了他在平板電腦的簽名,隨意印到其他合約上。他懷疑有電訊公司員工盜用其電子簽名偽造合約,而涉事員工據悉已移民。李龍基認為今次事態嚴重,故他希望警方能幫到他。於是李龍基日前親自前往元朗警署報案,並將假合約及追數公司的資料交予警方調查,並計劃向消委會求助,一定要為自己討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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