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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7日 星期六

戰爭遊戲狂熱男聲稱年初一炸港鐵金鐘站 涉2罪被捕檢3仿製槍 #港鐵

今年1月27日有市民報案,指在網上遊戲平台見到一個玩家,於遊戲群組內聲稱將會在農曆新年大年初一於港鐵金鐘站放置炸彈。警員隨即到相關地鐵站進行大規模搜尋 ...






今年1月27日有市民報案,指在網上遊戲平台見到一個玩家,於遊戲群組內聲稱將會在農曆新年大年初一於港鐵金鐘站放置炸彈。警員隨即到相關地鐵站進行大規模搜尋,最後未找到任何可疑物品。執法部門經情報分析後,成功鎖定涉案人士。


至昨晚(2月6日)在沙田區大涌橋路截獲該涉案本地男子,以涉嫌「炸彈嚇詐」及「管有仿製槍械」罪,拘捕該名姓鍾(31歲)本地男子,於其穗禾路的家中檢獲3支仿製槍械,包括2支仿製步槍、1支仿製手槍及仿製槍械的零部件,包括彈匣、槍管、槍托、氣罐和塑膠子彈等,同時又檢獲戰術頭盔、背心和腰帶。檢獲了的槍械將送到軍械法證科進行鑑證,以查證該批槍械是否符合相關法例標準。


經初步調查,被捕男子報稱無業,與家人同住,相信他單獨行事沒有同夥,且是一名軍事、戰爭遊戲和裝備狂熱者。雖然今次是一個人犯案,但他威脅在香港其中一個最繁忙、人口最密集港鐵站放置炸彈,執法部門高度重視案件,繼而迅速作出拘捕行動。疑犯現正被扣留調查,調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執法部門表示,案件性質極為嚴重,互聯網並非一個無法可依的領域,香港針對現實世界的法例大部分適用於互聯網世界。無論疑犯在何處犯案,一定將違法者繩之於法。根據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28條,虛報炸彈的人士,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5年監禁。此外,根據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彈藥條例》,任何人管有仿製槍械,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罰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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