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執法部門於前日(11日)偵破以網上性誘識犯案手法,觸犯4宗以虛假藉口促使他人作非法性行為、一宗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作非法性交、及3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的案件,並拘捕一名36歲本地無業男子,懷疑他參與相關的性罪行案件。
早前一名15歲少女報案,指她於一網上社交平台,結識了一名以女性英文名和頭像開設的帳戶,對方自稱為一個援交中介,以3萬至10萬港元報酬誘使少女提供援交服務。少女因無知墮入陷阱,按指示在2間分別位於元朗和天水圍的賓館和酒店,與同一名男嫖客於4月初的5日內、先後發生了3次性行為。其後,騙徒不單無向少女支付任何報酬,更以需要支付保證金、或嫖客未付款等理由,反而向少女索取金錢。該少女信以為真,按騙徒指示將1.3萬港元存入對方提供的收款戶口,最後少女醒覺受騙報案。
執法部門經過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及情報分析後,迅速鎖定案中男嫖客的身份,前日在元朗區拘捕了該名本地男子。經深入調查,揭發疑犯在案件中扮演着自編、自導、自演角色,除了是嫖客的身份外,也是案中假扮援交中介的騙徒。他首先假扮成女性援交中介,藉此降低受害人戒心,再透過社交平台向少女訛稱介紹援交工作,為掩飾身份,他在假扮援交中介過程、或安排援交工作時,特別警告少女千萬不要與嫖客交換任何聯絡資料,又聲稱有關報酬會在援交後,由中介向少女支付。
經進一步深入調查後,發現疑犯亦以相同手法,於2025年10月至11月期間,誘使另外至少3名(16至17歲)未成年少女向其提供性服務,同時騙取至少2萬港元。疑犯現正被扣留調查,將被暫控相關罪名,案件明日(14日)早上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據了解,該名15歲少女為學生,無收取過任何報酬。
執法部門表示,案中疑犯以網上性誘識手法犯案,即是利用網絡的隱蔽性去隱藏自己的真實身份,有計劃地接近受害的兒童,最終除了實施性剝削外,更無恥地騙取受害少女童的金錢。在此提醒年輕人要潔身自愛,不要輕易誤信網上所謂援交、或者兼職女友,該些資訊會令自己受傷害。由於案中疑犯曾經以相同手法欺騙其他少女,呼籲任何懷疑曾經以相同手法受騙的市民,盡快致電與調查人員聯絡及提供相關資訊。
案中牽涉的罪行均屬嚴重刑事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干犯以虛假藉口促使他人作非法性行為、或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5年;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任何人干犯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一經循公訴數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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