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解散的支聯會、該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政權罪,何於案件開審前認罪,支聯會、李及鄒則不認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案件今日(2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進行求情。代表何及李的大律師指,支聯會只有口號,沒有計劃和煽動實質行為,被告於案發前不知道該綱領為憲法所不容並會因此犯法。律師又指本案情節較輕,可處5年以下監禁。法官表示將於兩周內判刑。
鄒、何、李及支聯會同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控罪橫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何俊仁於早前已承認控罪,餘下被告則否認控罪。本案由《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姫審理,案件不設陪審團。就本案涉及的控罪,若屬情節嚴重,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代表李卓人及何俊仁的大律師求情指,支聯會多年來一直以和平非暴力方法宣傳,有別於其他案件煽惑暴力,而且該會從來只得空洞的宣傳口號。大律師又指本案沒有證據顯示任何香港市民受支聯會煽惑,30多年來,從沒有一件事或一個人是因支聯會宣傳而破壞中國憲法下的根本制度。大狀又指《港區國安法》訂立後每人都要遵守新法律,但李及何並非法律專家,普通人包括支聯會幹事亦不清楚其行為犯法。大狀指本案屬情節較輕,即判監5年或以下,即使裁定屬情節嚴重,量刑等級亦應為最低程度。
沒有律師代表的鄒幸彤陳詞稱,裁決反映追求民主有罪,認為各被告「一日(監)都唔應該坐」,並向法庭確認她認為自己無錯,若法庭裁定為情節嚴重,她會視之為讚美;支聯會方面,法官指按例只能判處罰款,支聯會的代表則稱該會有能力支付罰款。
案件編號:HCCC 15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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