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媛蔡天鳳於2023年2月疑遭前夫鄺港智一家分屍案,蔡的前夫、前家翁及前大伯被控謀殺等兩罪。案件今日(2日)於高等法院續審,控方續讀出開案陳詞,控方認為由死者前大伯購買的錘子是造成死者頭部創傷的兇器,並於庭上展示該證物,更讓陪審團戴上手套後拿起感受手感。控方亦播放了案發當日拍攝到死者前夫及前大伯用餐的閉路電視片段,死者前大伯曾用右手朝其左方打,控方認為他是在向死者前夫示範如何下手。
3名被告依次為死者前大伯鄺港傑(31歲,司機)、前家翁鄺球(65歲,退休人士)及前夫鄺港智(28歲,無業),3人被控謀殺罪及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3人被控於2023年2月21日,在香港謀殺蔡天鳳;及於同月21日至23日期間在香港阻止蔡天鳳的屍體被合法埋葬。案件由高院暫委法官祁彥輝連同8男1女的陪審團審理。
控方續讀出開案陳詞,簡述被告在案發前作的準備,包括租用涉案龍尾村單位、借用別人的車子及連日於不同商店購入大箱子、電鋸及錘子等裝備,而有購入的器具於案發後在龍尾村單位檢獲。如於2023年2月7日,鄺港傑驅車前往位於九龍灣的MegaBox中的宜家分店以其名下的八達通購入大箱子等裝備;同月10日鄺球則購入了電鋸及備用刀片。同月15日鄺港傑購入了錘子等,控方指控該錘子是造成死者頭部創傷的兇器,而當它於案發後在涉案龍尾村單位被檢獲時,其手柄上有鄺港智的DNA。控方於庭上展示該證物,更讓陪審團戴上手套後拿起,感受手感。
控方播放案發當日拍攝到鄺港傑與鄺港智在星巴克面對面用餐的閉路電視片段,兩人交談間鄺港傑朝其左方做出用右手打下的動作,控方認為鄺港傑是在向鄺港智示範如何下手。鄺港智後來在交談間亦有做類同的動作。
控方提及被告事後處理屍體的方式,認為他們不是想吃死者才以烹煮方式處理屍體,而是希望藉此令其屍體變得無法辨認,控方認為被告因烹煮屍體期間的異味而在煲中加入蔬菜。
案件編號:HCCC 19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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