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今早於高院否認控罪。(資料圖片) | next 1/1 pre |
34歲西班牙籍銀行家於2006年到北京學中文時,邂逅一名當時只有20歲的內地女子,並於4年後結婚及在香港定居。不過該銀行家被指於2013年強迫妻子替其口交並強行與她性交,被控強姦罪。被告今早於高院否認控罪,並由控方讀出開案陳詞。被告被控於2013年4月24日在灣仔家中強姦其妻子X。
控方指,被告於2006年到北京學中文時,認識X並成為情侶,被告2009年起在港工作,X翌年來港與被告結婚並同居於灣仔一單位。
案發當日,X回家但發現大門被反鎖未能進屋,她致電丈夫約30次但丈夫均無接聽,她遂致電報警,消防員其後破門進屋發現被告正在睡覺。被告因此事感憤怒,並於其後把X推倒在梳化,強迫X替他口交,其後更強行與她性交。X曾反抗及拒絕但被告無理會。X其後把事件告之兩名友人,並報警投訴丈夫襲擊她,及因臉部及腰部受傷到醫院接受治療。
控方指,因X不熟香港法律不知可告丈夫強姦她,但在諮詢朋友意見後,遂於事後兩日再向警方提供資料,指丈夫強姦她並接受法醫檢驗。被告於2013年5月2日被捕但保持緘默。
現已與被告離婚的事主X作供稱消防員到場剪鎖,發現被告只是喝多了沒有起床,消防員走後只穿內褲的被告責備她為何要報警且夾雜粗口,又向她吼叫指她無權叫警察,並要她執拾物品離開。X無理會並到房拿睡衣,被告即跳起握着她雙手推她出客廳,其間亦有打她。X先後跌在地上及梳化上,並覺得遭家暴想打電話報警,但遭被告搶去並丟走,X指被告面容扭曲,她感害怕,被告亦曾叉着其脖子令她不能站起。
被告其後脫去褲子並把陽具拿向X咀邊稱「你想要這個是吧」,X曾拒絕並反抗推他,但被告脫去其褲子強行與她性交,在性交了數秒後X成功推開他最終離開單位。
另X透露,案發前曾懷上被告孩子,但被告希望兩年後才有小朋友,故在案發前一個月叫X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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