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的宣誓覆核案上訴,早前被高等法院駁回,兩人的立法會議員資格遭取消。政府今再就4名議員的議席資格,入稟高院提出司法覆核,包括梁國雄(長毛)、劉小麗(小麗)、姚松炎及羅冠聰。
入稟狀指,4人在首輪或第二輪宣誓,不符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規定,要求法院宣告取消各人議員資格,議席懸空;又要求法院頒布禁制令,禁止各人再聲稱或以立法會議員身份行事。入稟狀認為,4人宣誓時的表現不真誠和不莊嚴,屬拒絕或忽略宣誓。
入稟狀指出,梁國雄就身穿印有公民抗命的黑色T裇,張開寫有結束一黨專政字眼的黃傘,又展示寫有人大831決議的紙牌,他亦斷斷續續、以不同大小音量朗讀誓詞。劉小麗以慢速讀出誓詞,及後又加入爭取全民退休保障等訴求,用了約13分鐘才完成宣誓。至於姚松炎,宣誓時加插「定當守護香港制度公義,爭取真普選,為香港可持續發展服務」語句。羅冠聰則在宣誓前讀出聲明,提到自己要完成必要的程序,但不代表會屈服在極權下,又強調絕對不會效忠於殘殺人民的政權,讀出誓詞時又以變調方式讀出「國」字。
梁國雄回應稱,政府的舉動完全無理由,他會提出抗辯,但就指訟費相當貴,故需要考慮。羅冠聰則指,暫未收到律政司或法庭有關通知,將會與律師商討下一步行動。
港府發聲明指,高院上訴庭就游梁兩人宣誓是否符合法律要求,於11月30日駁回上訴,維持高院法官區慶祥裁決。由於港府及特首有憲制責任,維護及執行《基本法》及落實《基本法》相關法律,港府有責任研究上述判詞,以決定應否就其他立法會議員的宣誓是否有效等問題,採取任何跟進工作。
在作出詳細研究及考慮外聘獨立資深大律師及大律師法律意見後,港府今午就立會議員劉小麗、姚松炎、羅冠聰及梁國雄,展開法律程序,要求法官裁定他們宣誓無效,及頒令議席懸空。港府強調,展開以上法律程序純屬法律和執法決定,並沒加入任何政治考慮。
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表示,政府今次決定是根據法律意見,主席早前亦收到大律師意見指部分議員宣誓有問題,而政府今次是按法院判詞作決定,有法律跟據,不認同有政治目的。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則指出,政府依據法律行事,不覺得不尊重立法會。
鍾意就快D Share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