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涉嫌於在任期間收受深圳東海花園豪宅單位價值逾三百萬元的裝修,因而被控「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案件昨在高院續審,控方繼續宣讀開案陳詞。主控官指,曾蔭權遭傳媒揭露準備入住東海花園單位後,便聲稱是以市值租金租用單位,並已繳交一年租金八十萬元人民幣(約九十四萬港元);但控方指出,該筆款項的支付時間與交租說法不符,直指是曾蔭權利用其權位進行枱底交易,獲得以超低價買入該單位的優惠。控方亦披露,曾蔭權妻子鮑笑薇曾收取雄濤廣播另一股東兼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卅五萬元利益。
主控官David Perry陳詞指出,傳媒於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初次披露被告曾蔭權赴澳門出席賭場春茗。之後傳媒再爆出他意欲在卸任後,入住由雄濤股東兼董事黃楚標旗下公司發展的深圳東海花園豪宅單位,引起公眾對其操守的關注。曾蔭權二月廿六日出席商台節目《政好星期天》解畫,聲稱是以市值租金租用單位,年租約一百萬港元。
對於曾蔭權的解釋,控方並不接納。Perry指出,廉署調查得知,曾太確有將與曾蔭權所講年租大約等值的八十萬元人民幣付予黃楚標旗下公司,但時間卻是在一○年十一月十七日,亦即簽租約之前十五個月。Perry稱,無人會在簽租約前一年多便預先繳付一年租金,故曾的說法不合理。Perry直指有關付款其實是曾蔭權與黃楚標一方的枱底交易,以八十萬元人民幣超低價,去買入該豪宅單位。
Perry坦言,港人最關心是住屋問題,曾蔭權一直住在禮賓府,他擔心卸任後的居處實屬正常。Perry指這是以特首身份接受利益並換取回報,他問陪審團:「你有大商家做你朋友,又何需像普通人般,為你的居所去排隊、去做一世按揭呢?」但Perry強調,控方在證明曾有罪時,無需要證明此說法屬實,控方亦不用證明曾收取利益後,有對雄濤廣播作出特定的優待行為,因賄賂必定是秘密進行,要證明特定優待與受賄有關非常困難,但只要官員一接受「甜頭」,公眾便再不能相信他會秉公辦事。
控方亦披露曾氏夫婦與雄濤廣播另一股東李國寶也有金錢轇轕。Perry指,在一○年七月,亦即政府正為數碼聲音廣播進行諮詢的同時,曾太在七月十六日上午,到中環東亞銀行總行存入卅五萬元現金,巧合的是李國寶在曾太存款前卅五分鐘,也曾用現金支票從戶口提取現款,金額同樣是卅五萬元,這顯示是李國寶把錢給予曾太,而金額亦巧合地與黃楚標名下公司聘請建築設計師何周禮負責東海花園單位設計的酬金相同。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HCCC 48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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