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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8日 星期三

蒙嘉慧撞車遭索401萬 官裁定只需賠逾51萬 __,蒙嘉慧,

蒙嘉慧需向原告鄧志強賠償515,195港元。藝人蒙嘉慧在2011年8月18日,駕車經過將軍澳道時發生交通意外,與鄰線一輛私家車相撞。鄰車乘客鄧志強在意 ...


蒙嘉慧需向原告鄧志強賠償515,195港元。


藝人蒙嘉慧在2011年8月18日,駕車經過將軍澳道時發生交通意外,與鄰線一輛私家車相撞。鄰車乘客鄧志強在意外中受傷,於2012年入稟高院向蒙索償。蒙承認賠償責任,但雙方未能就賠償金額達成共識,案件今天(18日)由高院聆案官頒發書面判詞,經考慮雙方醫學專家的供詞後,最後裁定蒙只需向原告賠償515,195港元。

據聆案官總結,原告鄧志強向被告蒙嘉慧要求賠償超過401萬港元,而蒙則認為她最多只需賠償82萬多港元。不過聆案官在聽取原告作供後,裁定原告經常更改說法,並隱瞞自己在今次意外前一年,曾遇上另一交通意外需要求診,因此認為其口供並不可靠。


來源 source: http://hk.o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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