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佳玲獲准保釋。(辛永明攝)
4男1女被指於本月5日凌晨在荃灣噴黑4盞交通燈,各被控一項刑毀罪,其中32歲女被告劉佳玲因肋骨骨折昨日(9日)未能應訊,由於她今早(10日)可以出院,隨即被帶到九龍城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暫時毋須答辯,將案件押後至10月2日連同同案其他被告一併再訊。
劉獲准以現金1000港元保釋,期間需遵守一系列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開香港、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及每晚凌晨12時至翌晨6時遵守宵禁令等。
報稱自僱人士的劉佳玲,與早前已提訊的另一被告陳祖澤,一同被控刑毀楊屋道與聯仁街交界南行線行人過路線的交通指揮燈的綠燈。他們二人另各被控一項未能出示身份證供警員查閱。
來源 source: http://hk.on.cc
鍾意就快D Share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