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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0日 星期五

朱凱廸陳志全許智峯涉立會潑臭水案 押後至明年2月再訊 #朱凱廸

(左至右)朱凱廸、陳志全及許智峯均獲准保釋。(李志湧攝)3名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朱凱廸及許智峯,涉國歌法立法會三讀潑臭水事件被捕,今日(19日)分兩案 ...




(左至右)朱凱廸、陳志全及許智峯均獲准保釋。(李志湧攝)


3名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朱凱廸及許智峯,涉國歌法立法會三讀潑臭水事件被捕,今日(19日)分兩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法庭應辯方要求暫毋須被告答辯,並將案押後至明年2月11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和諮詢法律意見,以及等候終審庭就「長毛」梁國雄被控藐視立法會案件的裁決。押後期間朱和陳獲准各以1000港元保釋,許則因涉及兩案,故共須繳交2000港元保釋金,3人另須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


首案是關於今年5月28日的事件,38歲的許智峯被控一項藐視罪及一項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控罪指他於今年5月28日,在立法會舉行會議期間引起擾亂,致令會議程序中斷或可能中斷;他並被指在會議室內,意圖使梁君彥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非法及惡意向他施用有害物品,即含有甲硫醇、硫化氫和一氧化碳的物質。


而另一案牽涉朱凱廸(43歲)、陳志全(48歲)及許智峯3人,他們各被控一項藐視罪及一項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控罪指他們於今年6月4日,在立法會舉行會議期間引起擾亂,致令會議程序中斷或可能中斷;他們並被指在會議室內,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非法及惡意施用有害物品,即含有氨和苯并吡咯的物質。


據了解,控方指立法會今年5月28日早上審議國歌法時,主席梁君彥將許驅逐出會議廳。許稍後重回會議廳,並衝向主席台,期間將手上的一袋物品放落地,再將袋踢向主席台前,有啡色泥狀物質倒出,並傳來濃濃臭味,主席隨即暫停會議,會議室需要消毒,花費共37607港元。許隨後向傳媒表示,他用該棵已枯萎了數天的植物向主席展示香港的情況,以及抗議梁向泛民議員濫用權力。事件中陳凱欣和葛珮帆均有不適。


案情另指,立法會於6月4日開會期間,朱和陳分別手持液體步出,朱共8次潑出液體,陳則在保安攔截下,手中容器跌落地上,潑體濺出。由於會議室充滿惡臭,故會議需暫停4小時以待消毒,消毒支出共逾22萬元。會議約於下午4時重新開始,未幾許又手持液體步向主席椅,並將液體潑在地上。

來源 source: http://hk.o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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