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無綫資深編審葉廣蔭,早前在網上被「香港編劇權益聯盟」強烈譴責,並發聲明指葉廣蔭於7月31日,無理解僱該聯盟一名成員鄭小姐,向他追討代通知金及未履行承諾合約賠償共4.5萬元。當中涉及性別歧視或性騷擾,聯盟要求葉廣蔭向鄭小姐公開道歉。
案件今日在佐敦勞資審裁處呈堂,被告人葉廣蔭決席,索償人鄭彤由一男一女朋友陪同上庭,作供時她稱沒有就代通知金與被告人有任何協議,透露聘請她時合約為半年,曾經詢問過葉何時簽約,以她理解簽約後就會履行包括代通知金事宜,而葉則無履行簽約。
法庭指出鄭受僱日子只得26日,未能達到連續性合約要求或關係,表面看不到會得席可能性,若繼續訴訟需要提供一定相關文件及證據。法庭將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18日再審理,雖然葉今天缺席,法庭會指示對方作出回應,同時給予一個月鄭小姐作考慮,是否繼續進行訴訟或撤回。離開法庭後,追問鄭小姐會否繼訴訟及還有甚麼要追討?她只說:「暫時唔回應。」至於在聲明中曾提及性騷擾相關語句,鄭小姐亦不作回應。葉廣蔭早前接受本報查問時,否認指控,聲稱沒有無理解僱鄭小姐,曾提及有關勞資糾紛問題由法庭解決,不過他今天卻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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