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茨與梅琳達宣佈離婚,蓋茨的巨額財產如何分配成為焦點,暫未肯定二人是否已達成離婚協議。過往富豪界不乏天價離婚事件,當中以2019年亞馬遜創辦人兼全球首富貝索斯的離婚最轟動,他與元配麥肯齊數月後宣佈達成離婚協議,麥肯齊獲分當時市值358億美元(約2,780億港元)的亞馬遜股份。
貝索斯2019年初宣佈與結婚25年的麥肯齊離婚,當時他們共同持有約16%亞馬遜股權,二人同年4月達成協議,麥肯齊分得當中的4%,而她的身家亦隨亞馬遜股價上升而水漲船高。截至美股周一收市,《福布斯》估計她目前擁有598億美元(約4,644億港元)資產,是全球第21大富豪。
至於其他全球的「最貴」離婚協議,相比之下已經較貝索斯的規模細小得多。撇除未有協議公佈的蓋茨和梅琳達,目前第二貴的離婚協議仍是1999年由美國藝術品收藏家威爾頓斯坦(Alec Wildenstein)與有「整容名媛」之稱的元配喬斯林(Jocelyn Wildenstein)達成,後者合共獲得38億美元(約295億港元)。
傳媒大亨梅鐸1999年與第二任妻子安娜(Anna Murdoch Mann)離婚,短短17天後即閃電迎娶華裔第三任妻子鄧文迪,震撼一時。而梅鐸與安娜的離婚協議價值也達17億美元(約132億港元),是歷來第三貴。
第四貴的離婚協議是F1賽車協會前行政總裁埃克爾斯通(Bernie Ecclestone)在2009年,與第二任妻子斯拉維卡(Slavica)達成的協議,男方同意支付12億美元(約93億港元)。
第五貴則是賭場大亨史提芬永利(Steve Wynn)與伊萊恩(Elaine Wynn)在2009年達成的協議,男方要支付10億美元(約78億港元),這也是二人的第二次離異。不過兩人的恩怨還沒結束,伊萊恩2016年曾入稟法院,爭奪永利股份,史提芬永利2018年在「#MeToo」醜聞下辭任永利總裁。
前高爾夫球一哥「老虎」活士(Tiger Woods)2009年爆出性醜聞,翌年與妻子艾蓮(Elin Nordegren)離婚,當年據傳活士支付的贍養費達7.5億美元(約58億港元),雖然未打入五大「最貴離婚」事件,但亦轟動一時。
美國有線新聞網絡/美國CNBC/《福布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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