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31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發出調查通報,現年30歲、加拿大籍的吳亦凡因涉嫌強姦罪,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繼續調查中。前途盡毀的吳亦凡,其「監躉Look」立即「曝光」!其實「監躉Look」是他在2016年主演的電影《夏有喬木 雅有天堂》中的造型,而「#吳亦凡被刑拘」更是熱搜榜首位,在3小時內閱讀及討論量已衝破10億,網民反應幾乎一面倒指「大快人心」:「吳亦凡一生開了這麼多次房,沒想到這次開了牢房」、「你說如果有犯罪會自己進監獄,這麼有誠信,我一定探監!」、「渣男,你真的是人渣!」由於都美竹曾爆吳亦凡自稱「龐然大物」並說:「我很大,你要忍一下!」,但實際是「小器」如牙籤,封他做「吳籤」,更引發網友搞笑留言:「監獄很大,你忍一下!」、「獄警們要小心了,吳亦凡用牙籤開鎖!」、「獄警說:兄弟們,『簽』(籤)到了!」
網上更瘋傳名為「吳亦凡生活日程表」相片,其實是犯人在獄中的生活時間表,列出每天作息、用膳及學習等時間,其中有3小時可以看電視。然而熱愛美食的吳亦凡出名去到邊食到邊,如早年來港就特意品嘗「奶油豬」,但如果不幸入獄,早餐就要吃鹹菜、饅頭及粥,午餐及晚餐依然是鹹菜,還有肉及米飯,添飯添餸冇問題,但浪費一定被罰,而入住的囚室一般有8至12人,犯人分上下格床瞓。
至少判3年或最高判死刑
如吳亦凡強姦罪成,將承擔哪些法律責任?曾處理不少案件包括代表影星王寶強起訴太太馬蓉離婚案的內地資深律師張起淮,稱根據中國刑法第236條規定,以暴力、脇迫或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14周歲的幼女,從重處罰,強姦情節惡劣,即如在公共場所強姦、或強姦多人等情形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張起淮稱目前吳亦凡被刑事拘留,意味警方掌握了相關犯罪線索,符合立案條件,並認為已涉嫌強姦罪,才會採取對人身限制的刑事拘留,但因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還不能視吳亦凡為罪犯。他續指刑事拘留後,疑犯會被關在看守所,刑事拘留限期最長是37天,拘留期間當事人有權委託辯護律師進行辯護,如公安機關確認發現有犯罪,會提請人民檢察院去審查及批准逮捕。一般來說,逮捕後,疑犯的羈押期2至3個月,之後移送檢察院,在2至6個月內審理起訴後,再交由人民法院在2個月內判刑。
張起淮提到吳亦凡雖是加拿大籍,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會因為是加拿大公民而影響對他的量刑,尤其他的社會關注度高,加上要回應受害人及大眾的關注,相信警方會非常審慎處理。如果吳亦凡被處有期徒刑等,將在內地服刑,服刑後將被驅逐出境,張起淮說:「不管案發在國內的甚麼地方,雖然他是加拿大國籍,但肯定要適用中國法律,要在中國服刑。」
被刑事拘留即變「國際巨星」
吳亦凡桃色風波變涉嫌強姦罪,中國官媒《人民日報》今日(1日)即點名批評事件:「名氣再大也沒有豁免權,誰觸犯法律誰就要受到法律制裁。請記住:人氣愈高愈要檢點自律,愈當紅愈要遵紀守法。」除成為中國大新聞外,他本身曾是韓國天團EXO成員,韓國多個主流媒體亦大肆報道該新聞,不過用字仍有保留,未見有過激評論;而美國的《紐約時報》、英國BBC等國際媒體亦有轉載消息,似乎今次吳亦凡真.衝出國際,臭名遠播到外國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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