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個準買家未能完成交易涉款1,000萬元
長沙灣睿峰苦主上月15日曾向《香港01》透露接獲發展商代表律師來信,指由於買方未能在6月7日或之前繳付尾數並完成交易,買家需要向發展商支付逾期利息,利率為2%,並需要於當日算起21日內(即7月5日)需要支付尾數及利息並完成交易,否則發展商會沒收訂金、追討利息或任何損失及採取法律行動。
立法會議員鄧家彪及江玉歡今日(4日)陪同約10名苦主與消費者委員會代表見面,歷時逾1小時。鄧家彪表示,原發展商當年售樓現場的文件及宣傳單張均表明有「包借呼吸Plan」及90%一按。然而在股權變更後,新發展商不承認相關責任,僅提供80%一按,與原先方案存在落差。現時有20個準買家受到影響大失預算,未能完成交易,涉及金額達到1,000萬元。
鄧家彪表示消委會事後承諾會轉達轄下委員會跟進,並對「呼吸plan」進行研究及就事件與發展商協調,協助苦主回復首置身份及取回相關訂金,苦主已申請消費者訴訟基金作進一步處理。鄧指出「呼吸plan」在銷售及實際操作時存有巨大落差,亦對整體樓巿構成不健康現象,甚至促成樓巿泡沫化局面。
苦主:若獲批消費者訴訟基金循法律解決問題
苦主代表李小姐表示,大部份事主申請物業一按被拒,曾透過不同途徑尋求援助,然而發展商事後仍未有理會他們及拒絕會面要求,事情至今沒有任何進展。李小姐重申只接受原先由發展商提出的「包借呼吸Plan」、「首兩年免息免供」方案。李小姐透露,若獲批消費者訴訟基金後,會循法律形式處理事件,並相信在法治社會下能取回相關訂金。
另一位苦主陳小姐2年前購入一個700萬的單位,並支付合共40多萬元連稅的訂金。她於6月15日收到發展商來信,指在21天內(5日)要完成交易,令她感到十分難受。期限在即,陳小姐至今仍未能與發展商面對面會談,只能透過立法會議員及消委會協助追問,取得模棱兩可的回應。
本身是律師的江玉歡形容是次為不幸事件,現時存有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監管下仍有苦主出現,反映相關法例存在法律漏洞。即使苦主循法律途徑解決,需要花上不少時間及金錢。她促請政府加強監管及介入調查,尤其是苦主使用畢生儲蓄購買物業,即使發展商內部出現股權轉讓,亦應履行原有承諾。
本文作轉載及備份之用 來源 source: http://www.hk0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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