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峰因新疆棉事件與HUGOBOSS終止合約。(微博)李易峰、陳星旭兩大男神主演的軍旅劇《號手就位》曾獲林鄭推薦。(《號手就位》)李易峰已經有多年沒有 ...
《中國婦女報》12日發表評論《偶像的黃昏:從吳亦凡到李易峰》,提及李易峰曾一度發文「闢謠」,評論稱無論多麼「言之鑿鑿」的表白,多麼「信誓旦旦」的聲明,多麼「感人至深」的洗白,在事實真相面前,在法律和道德面前,都顯得蒼白且可笑。
評論稱,從藝先從德法,學藝先學做人,如果明知故犯、以身試法,這個圈子又豈能再有其立足之地?
評論更稱,有網民認為明星去嫖娼,是滿足個人生理需求又不用負責任的明智之舉,這種錯誤的價值觀令人大跌眼鏡。李易峰事件就是一個警示,放縱自己的慾望,不潔身自好,難免自食其果。
評論指,不管是所謂的「光談戀愛不結婚」,還是以戀愛為名行其他不軌之事⋯⋯都是不負責任的行為,違反公序良俗,甚至違法。三觀不正,對自己、他人、社會缺乏責任感,災殃遲早會來臨。
人民網批粉絲奉行「三不」策略
人民網12日則發表《李易峰的「粉絲」,該放手就要放手!》的評論,批評李易峰的一些粉絲執迷不悟,奉行「三不」策略:不相信、不接受、不拋棄,即不相信李易峰嫖娼,不接受警方通報的內容,對李易峰更是不離不棄。「中毒」如此之深,令人無語。
評論稱,也許這些「粉絲」涉世未深,一旦認定了偶像,便不由自主地加以「神化」。這是因為他們缺乏最基本的獨立思考能力,把所謂的偶像想像得過於完美。
評論又稱,這些「粉絲」可能有人操弄。一些明星的經紀公司等炮製粉絲團,並發展為粉絲經濟。通過「洗腦」讓不諳世事的青少年對所喜愛的明星忠心耿耿,讓他們處處、時時捍衛明星,對明星無怨無悔地付出時間、精力和金錢。在這個過程中,相關經紀公司收割這些「粉絲」,這是不道德的,也是涉嫌違法的。
評論最後表示,李易峰的「粉絲」該醒醒了!該放手就要放手!不要活在幻像中,不要在虛幻中迷失自我,更不能被不法分子坑騙了還為不法分子辯護。有句話說得好:「默默地喜歡就默默說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