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利沙伯醫院副顧問醫生李志良涉嫌於2015年至2020年期間,向家人及病人濫開逾1,000樽咳藥水及逾400粒精神科藥物,並從醫院偷取有關藥物供自己使用及保存,昨日(2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盜竊。案件將於明日(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廉署發言人指,廉署十分重視公職人員誠信,絕不容忍貪腐行為,會繼續加強向公營機構提供誠信培訓,鞏固廉潔文化。
被告李志良(47歲)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違反普通法,以及兩項盜竊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案發時期為2015年3月至2020年9月,被告當時為醫院管理局轄下伊利沙伯醫院耳鼻喉科副顧問醫生。被告涉嫌在擔任公職期間或在與擔任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沒有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及蓄意作出不當行為,包括涉嫌在8名病人不知情下利用他們的名義作出診症預約,另外在他們沒有求診的情況下,向他們處方兩種受管制藥物。伊利沙伯醫院職員因而向被告配發藥物,而被告則私自保存有關藥物。
廉署調查顯示,該8名病人為被告6名家人及2名家傭。涉案兩種藥物為一款咳藥水及一款治療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藥物,同屬《危險藥物條例》下的受管制藥物。此外,被告又涉嫌向另外3名病人處方上述兩種藥物,而劑量高於3人所需,並要求3人將過多的藥物退還給他,由他私自保存。上述期間,被告涉嫌從醫管局偷取上述逾1,000樽咳藥水及逾400粒治療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藥物,有關藥物總值約15,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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