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自封「香港抽水王」的前大律師林作,去年6月駕駛私家車至中環長江集團中心停車場時撞柱,事件中沒有人受傷,但他就因此事被票控1項不小心駕駛罪。林否認控罪,該宗東區法院案件早前經開審後,今日(10日)移師沙田法院裁決。裁判官朱文瀚裁定被告面對的控罪罪名成立,並判罰款2,000港元。
據庭上透露林作過往有7次違反交通條例,包括超速及不遵守交通燈號被判罰款。裁判官裁決時指相信控方證人均誠實可靠,而不爭議的是林的汽車確有撞到該鐵柱,鐵柱亦確有凹痕,只是未能確認凹痕是否林的汽車撞成。林作亦曾自辯,裁判官認同其說法大致說出事發經過,不過仔細翻閱閉路電視紀錄,不接納林稱當時有經考慮下而決定只可撞向鐵柱。裁判官又留意到意外後地下的紅色漆油殘餘物,顯示碰撞並非輕微。裁判官認為林在停車場駕駛汽車轉彎時並無小心關注路面情況,故裁定不小心駕駛罪成。裁判官指此類案件一般會以罰款處理,考慮整體情況後最終判處罰款2,000港元。
林於離開法庭時表明會到高院提上訴,又稱該些罰款當是「供保險」,最終會取回。被問到是否認為高院較高層次可取回公道,他笑稱:「高等法院嘛,要戴假髮先入得去㗎」。另外,就停車場要求他賠償一事,他則表明「死都唔會畀」。林作面對的傳票控罪指,被告於2022年6月10日,在皇后大道中2號長江集團中心停車場地下至地下1層,不小心駕駛1輛私家車。據同意案情透露,被告於當日早上近12時駕駛紅色私家車到該停車場,且有閉路電視拍到事發片段,當日有下雨,停車場地面濕滑。
案件編號:ESS 2688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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